为了奥运“打死也不说” 万人共守奥运“秘密”
[ 2008-07-08 11:46 ]

  汪涌,40岁,新华社主任记者,资深足球记者,近20年的足球采访经历。1996年新华社首支足球小分队主创人员。1998年法国世界杯、2000年欧洲足球锦标赛“陪甲A看球”专栏作者。2002年赴韩日采访世界杯,全程跟踪中国队和巴西队比赛。2004年赶雅典采访奥运会。2006年赴德国采访世界杯。

  作为派驻北京奥组委的记者,我对北京奥运会在全球聚光灯下筹办、又不得不守住一些秘密的情形深有体会。上万人共守北京奥运会的秘密,至今未出现一起因泄密事件而导致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事件发生,确实是一个值得书写的故事。

  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成立第一天,我全程采访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的经历便开始了。七年来,我目睹和亲历了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和事件,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签下了十几份保密协议。

  第一份保密协议的签订,是在北京奥运会会徽征集评选之时。这份两页纸、共有几十项条款的协议,文本由国际奥委会提供,经北京奥组委补充后拟定。上面明确要求每一个参与者在会徽发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会徽的相关信息泄露出去,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介绍,奥运会作为全球最受瞩目的综合性盛会,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价值。要求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是确保国际奥委会相关知识产权权益以及维护发布时庄重的氛围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这已是国际奥委会在历届奥运会中的惯例。

  北京奥运会的会徽具有巨大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是北京奥运会的形象景观设计和整个市场开发等工作的核心,因此在完成相关的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前,在设计、评审、批准等各个阶段,有关人员都不能向外界泄露。如果因此而导致被人恶意抢注等行为发生,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丁硕介绍说,这些需要保密的活动,一方面须尽可能减少了解相关内容的人员数量,另一方面须要求每一位参与其中的设计者、评审委员、公证人员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甚至包括像我这样承担会徽诞生报道任务的记者,都要签下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协议。

  此后,我又先后在采访北京奥运会吉祥物、体育图标、奖牌设计、火炬设计,包括正在进行的开闭幕式排练等过程中,签写了一份份保密协议。

  保守秘密已成了参与奥运筹办的工作人员的职业要求。这些秘密,既不能告诉父母妻儿,也不能向朋友、同事有丝毫泄露。参与其中的设计大师、工作人员、评委,包括国际奥委会官员等,无一例外。

  正因如此,我们在工作的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上,都得小心谨慎。会徽发布前一天,《瞭望》新闻周刊要刊登会徽诞生的文章并配会徽的标准图,我们向北京奥组委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后,办理了相关手续。操作中,周刊社仍然专门安排了一位机要司机和我进行交接,很好地完成了任务。

  历届奥运会吉祥物设计都受到了极大关注。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专家组进行创作时,他们拉到远郊区进行封闭式修改,后来又移到了韩美林位于北京通州的封闭的创作基地开展工作。创作期间,除了相关的后勤人员外,整个创作组成员没有一个人能够外出。

  熟悉和了解这些事件的进展,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的煎熬。如奥运会吉祥物发布前一周,全国各地的一些媒体同行,甚至一些海外媒体的记者,通过亲戚朋友或是相关同事找到我,希望提前了解,我只能抱歉地表示爱莫能助。

  薄薄的两页保密协议,沉甸甸地时时刻刻提醒着每一位参与者:必须将秘密保守到最后时刻。

  在北京奥运会的整个筹办过程中,签署了相关保密协议的人员多达上万人。正是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北京奥运会至今没有出现过一起泄密事件。

  2003年8月3日,北京奥运会会徽在天坛发布。

  2005年11月11日,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发布。

  2007年3月27日,北京奥运会奖牌“金镶玉”在首都博物馆发布。

  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主火炬在“鸟巢”点燃。

  随着一个个神圣时刻的到来,与之相关的光荣而神圣的保密承诺也最终完成了使命,这让所有前期参与的人员欣喜而轻松。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记者汪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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