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 2008-11-02 17:11 ]

西藏自治区土地面积为120.223万平方公里。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区域差异明显,各地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这些土地大致可分为六个区域:

    一是藏东高山峡谷农林牧区,为西藏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最悠久的地区之一。

    二是西藏边境高山深谷林农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边境地带。境内山高、谷深、河窄,气候、植被、水、热、土壤等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农产品种类较多,是西藏独特的热带、亚热带经济植物区。

    三是中南部高山宽谷农业区。该区包括拉萨市、日喀则和山南地区各一部分,人口稠密,经济相对发达,是西藏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区域。产业结构较齐全,产值比重最大。

    四是高山湖泊盆地农牧区。位于西藏中南部高山宽谷农业区以南,喜马拉雅山脉主脊线以北,是一个东西狭长的地区。本区多夜雨,属高原温带半干旱气候区。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干旱、霜冻,冬、春季多大风、沙暴等,农作物主要有青稞、小麦、豌豆、油菜等。

    五是藏北高原湖泊盆地牧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该区地势高旷、地形复杂、气候干旱、草原辽阔,大部分为纯牧区,是西藏最大的牧业区。

    六是藏北高原未利用区。位于西藏北部,该区高寒、干旱、荒凉,局部草地初步开发为临时性牧场。

    据国土部门统计,截止2005年10月,西藏辖区土地总面积为180,334.82万亩。其中,农用地116,429.16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4.56%;建设用地94.77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5%;未利用地63,810.89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5.39%。

    在农用地中,草地面积为96,689.52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83.04%;林地面积19,020.54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16.33%;耕地面积541.15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46%;其它农用地177.86万亩(含园地2.97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15%。

    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工矿用地59.41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2.69%;交通运输用地33.86万亩,占建设用地的35.73%;水利设施用地1.49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8%。

(来源:西藏人民政府网 编辑:于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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