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西藏自治区现设6地1市,即: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林芝地区、昌都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71个县,1个县级市,1个县级区;140个镇,543个乡。
(来源:西藏人民政府网 编辑:于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