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奥巴马(资料图片)
综合外国媒体报道,面对参与利比亚军事行动不符合美国相关法律的指责,美国总统奥巴马当地时间5月20日表示,他希望得到国会的支持。
奥巴马20日向多名资深美国议员发出了一封信件,他在信中做出了上述表态,不过他坚称美国的参与非常有限,因此不需要国会通过决议进行授权。在此之前,他的批评者曾援引美国国会1973年通过的《战争权力法案》说,奥巴马未经国会同意擅自发动对利比亚的军事行动属违法行为。
奥巴马在他的信中写道:“我希望能够传达我对参众两院所通过决议的支持……那样的话不仅能够说明国会支持利比亚行动,而且还能说明国会与政府团结一致。我一直认为任何军事行动都应该得到国会的参与、商讨和支持,即便是非常有限的行动也不例外。”
美国《战争权力法案》规定,总统可以在采取军事行动后的48小时之内通知国会,此后60天之内再向国会通报其进展情况,但是如果国会不批准,总统必须停止该行动,并从战场上撤回美国军队。
3月19日,美英法等国家以利比亚违反联合国有关设立禁飞区的决议为名,发起了军事打击利比亚的行动。21日,奥巴马就此事向美国国会作了通报。根据《战争权力法案》,奥巴马最迟应该在5月21日寻求国会授权。
不过,奥巴马政府一名官员称,白宫认为美国目前在利比亚的军事介入规模并没有达到需要国会批准的程度。“美国在利比亚的军事投入是很有限的,而且是间歇性的,美国的主要任务是为目前由北约领导且经过联合国授权的利比亚行动提供支持。”
不久之前,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一项由共和党议员兰德•保罗提出的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要求重新确认美国国会的对外宣战权。保罗指出,奥巴马自己在2007年时也曾说过,“根据美国宪法,除非是为了阻止美国正在遭受的现实威胁或者即将遭到的致命威胁,美国总统才有权单方面发动军事行动”,当时奥巴马还只是一名参议员。
(来源:中国日报网 柳洪杰 编辑:刘纯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