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2011年1月,中美签署《关于合作建设中国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的谅解备忘录》。培训中心的建设工作将在首尔核安全峰会前完成。该中心将在满足中国海关关员培训的基础上,为本地区国家提供培训。中美共同实施了“特大型港口计划”合作上海洋山港试点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12月7日正式启动。中美合作出版了《核出口管制清单技术指南》,以帮助核出口管制工作人员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六、加强放射源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正在认真落实条例,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中国新制定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对放射性废物及废旧放射源的处理、贮存、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中国积极推进国家放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强化放射源全寿期管理和监控。中国加强了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保护工作,提高了放射性物质持有单位的防盗抢能力。中国还与美国合作,对地区放射源储存中心的安全设施进行升级,并收贮了数十枚极高危险放射源。
七、确保大型公众活动核安全。中国开发了新型的爆炸物探测装置、放射性核素识别装置、车载放射物搜寻等一系列核安全装置,并成功应用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国际活动的核安保工作。在此方面,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美国等开展了合作。中国愿与各国分享有关经验和做法。
八、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2010年8月,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订核安全合作实际安排,以加强双方在核安全法规标准、大型活动核安全、核安全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领域的合作。中国与机构合作,多次在华举办地区性核安全培训班,内容包括实物保护、核材料衡算与控制、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核安全文化等方面,为亚太地区10多个国家近百人提供了培训。中国2011年向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20万美元,用于支持中国和亚洲地区其他国家的核安全能力建设,并将积极考虑继续捐款。
九、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国际刑警组织等框架下的核安全会议和演练活动,支持核安全国际努力,借鉴经验,提升本国核安全能力。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