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网络安全人员正在进行反“黑客”演习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美国《C4ISR》杂志2月22日报道,美军战略司令部与国家安全局(NSA)正着力增强信息战特种部队的功能,使其有能力随时向敌方网络(如电网或电话网)发动不见血的网络攻击。美国战略司令部官员在参议院武装力量委员会上作证时承认,这支名为“网络战联合功能构成司令部”(JFCCNW)的秘密部队堪称世界上最强大的“黑客部队”。
·敲击键盘,对方导弹就不能发射了
根据美国总统布什发布的第16号“国家安全总统令”,美国战略司令部在2002年组建了JFCCNW部队。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指挥官、从事网络恐怖情况调查的专家唐·维顿称,该部队由世界顶级电脑专家和“黑客”组成,其人员组成包括美国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其他部门的专家,甚至还可能包括盟国的顶级电脑天才,所有成员的平均智商都在140分以上,因此也被一些媒体戏称为“140部队”。
这支部队当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任务:第一,试验各种现有网络武器的效果;第二,制定美国使用网络武器的详细条例;第三,培训出一支过硬的网络攻击队伍。一旦爆发战争,JFCCNW将承担渗透、监控、摧毁敌网络系统以及窃取情报的任务。JFCCNW的成员掌握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网络技术,能够轻松渗入敌国军事和民用信息网络系统,可以给系统注入病毒或摧毁系统。五角大楼一直在研究所谓的“网络武器”,希望有朝一日能用电脑代替炸弹,对敌人发动更快速、更少流血的远程袭击。那样,美军通过在电脑终端前轻松敲打键盘,就实现了让敌国雷达系统失灵、电力供应彻底中断、通信全部紊乱的目的。美国媒体称,2004年夏天,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一份秘密文件,同意对敌方计算机网络发动“黑客式毁灭性”袭击。
JFCCNW的“超级黑客”希望能渗入敌方网络系统,窃取对方的绝密数据,甚至向对方的网络里安入一种绝密程序,自动寻找并摧毁对方的指挥控制系统,从而使得对方无法调兵,无法发射导弹。
·“网上破袭战”五花八门
据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布什政府一直对获取各类“可改变战争方式”的武器系统非常感兴趣,尤其热衷于发展以攻击对方网络为特征的计算机空间战能力,试图让美军单方面取得“网上破袭战”的绝对优势。目前外界略知的美军网络攻击手段主要有:
一,指挥控制战。其实质是在保护己方指挥控制能力的同时,削弱或破坏敌方的指挥控制能力,以便最终夺取“制信息权”。美军希望通过攻击敌信息系统,特别是该系统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相关设施,破坏敌指挥控制能力,使敌指挥官无法了解战场情况,最终因得不到信息,患“信息饥饿症”而败北。美军擅长综合运用信息恐怖活动、“语义攻击”等手段使敌就范。
二,“黑客战”。“黑客”泛指进入计算机网络,违章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计算机使用者。实施“黑客”战的作用是:全面瘫痪敌电子信息系统;迫使敌信息系统周期性关闭;大规模偷窃敌方信息数据;使随机数据出现差错;以输入假电文和提取数据进行讹诈。通常使用的手段是计算机病毒、逻辑炸弹、特洛伊木马和“截取程序”等。目前,危害最大的是计算机病毒,现有1.2万多种。据美国《C4ISR》杂志披露,2003年伊拉克战争爆发前不久,美国获悉伊拉克从法国购买了一种用于防空系统的新型电脑打印机,准备通过约旦首都安曼偷偷运到巴格达。美国立即派特工人员前往安曼,买通了安曼机场的守卫人员。当从法国飞来的飞机降落到安曼机场后,一名美国特工偷偷溜进机舱,用一套固化有计算机病毒的同类芯片换下了伊拉克购买的电脑打印机中的芯片。伊拉克人毫无觉察,将带有病毒芯片的电脑打印机运回国内,并安装到了防空系统上。战争爆发后,美军用指令激活了伊拉克防空系统电脑打印机芯片内的计算机病毒,病毒通过打印机侵入防空系统的电脑中,使整个防空系统的电脑陷入瘫痪。这是世界上首次将计算机病毒用于实战,并且取得极佳的作战效果的案例。
三,“虚拟现实战”。即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创造的逼真作战环境与敌方进行模拟演习式的作战行动,目的是不动一兵一枪,摧毁敌人的战斗意志。例如在战争进行过程中,用虚拟现实和计算机成像技术制出敌国最高统帅的影像,让他发表不利于战争继续进行的言论,扰乱军心。有报道称,美军企图在未来可能与伊朗的交战中,通过显示宗教人物的全息图像,迷惑伊朗士兵,使之丧失战斗意志。
·各军种都在准备网络战
从2002年开始,美国国防部已正式将“网络中心战”列为美军未来主要作战样式。目前,美国各军种都积极储备各自所需的网络战人才。1995年6月,美军16名“第一代网络战士”从美国国防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毕业。他们的任务就是利用计算机在信息空间与敌人展开全面信息对抗。事实上,美军也组成了一些专业分队,只是没有单独列为一个兵种。战争实践表明,当某一兵器出现并在作战中发挥较大作用的时候,就有可能带来一个新兵种的诞生。有人预计,在信息化战场上,“黑客部队”将作为一个年轻的兵种而产生,并在信息作战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来源:环球时报 编辑: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