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美国媒体消息,马来西亚法庭于10月22日宣判在非法抗议活动中咬伤警察的一名反对党议员有罪,并判处其入狱6个月。
2007年12月,这位名为蔡添(Tian Chua)的人民公正党议员在一次关于宪法修正案的抗议行动中咬伤一名试图阻止其进入议会的警察。
今年10月22日,地方法官在法庭上宣判蔡添有罪,判处入狱6个月,并处以3000林吉特(约合900美元)罚金。由于蔡添仍能向高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判决延期执行。
蔡添本人对咬伤警察予以否认,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宣称将提起上诉。
据悉,马来西亚法律规定:如果某位议员被判处2000吉林特(约合600美元)以上罚金或者入狱一年,那么此人就必须辞去议员一职。因此,3000林吉特的罚金也意味着蔡添或最终失去其在议会的席位。
(环球在线:谌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