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私立明新大学前校长杨肇政2009年在职期间,连打8通电话给学校一名已离婚乔姓女教授,说“在床上我一定比XXX(她前夫)还行”、“给我24小时,我一定满足你”,女教授气得提告,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杨肇政构成言语性骚扰,判决杨肇政应赔偿女教授3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
乔姓女教授指控说,2009年6月杨校长在电话中对她说,“我非常喜欢你的个性,你的个性是我所没有的,我爱你,XXX(她的前夫名字),那些臭男人,不要理他们,我保护你”,“在床上我很行”等一连串不雅且充满性暗示的言语骚扰她。她认为杨侵害她的人格权,要求杨肇政赔偿她100万元。
杨肇政否认性骚扰,他指称学校大楼续建工程最高金额原本9500万元,但乔教授到他办公室要求提高到1.385亿元,最后厂商得标价为1.36亿元,因乔教授是学校董事,是他的上司,他又因学校获得“教育部”核准贷款,他在晚宴后到卡拉OK唱歌,才打电话向她报告情况,并讨论学校工程,因她挂掉电话,他才一再重拨。
杨肇政不满乔姓女教授提告,指控乔教授对媒体散布他性骚扰的不实言论,反控要她赔偿5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法院传讯当时同在卡拉OK的学校总务长作证,他证称,确实听到校长讲那些话,他还吓一跳,校长还把电话拿给他听,他向乔教授说不好意思,校长对你不礼貌。
法官依此认定,校长言语骚扰乔教授,判决校长应赔偿乔教授,并驳回校长的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