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的第三部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时,介绍了“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纲要(草案)》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各项战略任务的首位。各地方、各部门必须在经济工作思路和重点上有一个大的转变。建设资金要更多地向“三农”倾斜,公共服务要更大范围地覆盖农村,全社会都要大力支持农村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纲要(草案)》提出,要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提出要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信息、金融、保险、物流、旅游和社区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纲要(草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了明确任务和措施,规划了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纲要(草案)》根据各个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同时,强调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挥城市群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是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最根本的是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在扩大开放中重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六是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纲要(草案)》提出,要做好人口工作,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来源:新华网 北京3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