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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期:角色转变

[ 2007-03-23 14:06 ]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洲联盟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它是由欧共体成员国1991年12月9日至12日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故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马约》由《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组成。《政治联盟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防务政策;在司法和社会方面合作以及扩大欧共体的权力和职能。《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0年7月1日开始,各成员国应协调经济政策,确保资本自由流通,货币加入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日开始,设立欧洲货币机构监督货币统一进程。成员国应在通货膨胀率、利率、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等方面达到进入第三阶段的指标。第三阶段始自1997年1月1日,最迟在1998年7月1日建立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前实行单一货币欧元。

《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联盟作为一个联合欧洲12国,3.4亿人口的经济、政治实体诞生了。它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根据《马约》规定,欧共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支柱依然存在。1994年3月欧盟与奥地利、芬兰、瑞典、挪威四国就吸收它们入盟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四国分别于6月12日、10月16日、11月13日和28日就入盟问题举行了全民公决,结果奥、芬、瑞典三国批准了协议,而挪则以52.8%的反对票否决。1995年1月1日,奥、芬、瑞典三国正式加入欧盟。至此,欧盟成员国增至15个(法、德、意、荷、比、卢、丹、爱、英、西、葡、希、奥、芬、瑞典)。

根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组织中居有中心地位,它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应为联盟提供其发展所需的动力,并确定联盟的总体政治方针。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至1995年,已有160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已在121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1994年1月1日,由原欧共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5国(奥、芬、瑞典、冰岛、挪威)组成的欧洲经济区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区人口3.74亿,国内生产总值74 081亿美元(1994年),其对外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9.5%,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1995年5月1日,列支敦士登正式加入欧经区。1994年,美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贸易总额达2 445亿美元。

(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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