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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成长期:首次扩充

[ 2007-03-23 15:07 ]

 

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型

欧盟是当今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政治、经济集团组织,从区域化合作开始到一体化进程,开启和引领了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也是当今全世界各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最成功的典型,在全球事务中的影响正与日俱增。欧盟的合作模式可以归纳为“共同稳定、同步发展的区域化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将生态与环境保护视为经济长期增长的前提,使“可持续”成为一个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目标。这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当今世界,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也使欧洲一体化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争相仿效的国家间合作的新模式。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由位于欧亚大陆西部的25个国家组成,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有自己的盟旗、盟歌、货币及外交政策。

欧盟形成的历史背景

欧盟的形成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二战后,美苏两极格局形成,西欧国家感到要在美、苏两大国间保证自己安全,提升国际地位,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就必须密切联系,加强合作。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又在罗马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5年又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以独立的名义活动。欧共体的建立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符合成员国避免战争、重建经济的愿望,它为各成员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其成员国日益增多,朝着欧洲联盟的方向发展。1991年12月9日,欧共体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召开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洲联盟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欧盟不断发展壮大,在其历史上共进行了5次扩大,2004年5月1日,欧盟由15国一举扩大到25国,人口由3.7亿增至4.8亿;地域面积由328万余平方公里增至393万多平方公里,欧盟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宗旨及整合目标

欧洲联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其最终目标是成立一个以提升欧洲整体竞争力,抗衡外部压力,保持内部持久和平和经济发展为目的的政治经济联盟。欧盟的统一思想,既是欧洲历史传统相近性的现代化产物,更是经济、政治、利益趋同,市场一体化,世界全球化潮流的试点。

欧盟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欧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共同政策,其中主要的有关税同盟、共同农业政策、共同渔业政策、共同地区政策、共同社会政策、共同货币政策、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保护消费者政策以及共同外贸政策等。体现了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以及安全和防务领域已经实现联合的欧洲格局。

欧盟的政策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关税同盟为起点,通过实施共同市场、统一大市场而最终向全面的经济货币联盟迈进。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取消了各成员国之间的所有关税,建立了统一的海关税则,初步建成了关税同盟,对来自区外的第三国产品实行共同的关税政策,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内实施的第一项共同政策。其基本目标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确保农业人员的“公平”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农产品合理的销售价格以及确保农产品的供应。其主要内容是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对外则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税、配额等贸易壁垒,使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竞争。地区政策的目标是“促进欧盟整体的协调发展”、“加强其经济和社会统合”以及“降低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消除最不发达地区或岛屿及农村地区的落后状况”。欧盟社会政策和地区政策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的目的均是促进欧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除上述共同政策外,欧盟近年来还逐步加强在就业、交通、公共健康、环保、科研以及司法和内政等方面采取共同行动,与各成员国在这些领域所采取的国别措施互为补充。
  
(来源:人民网/《华南新闻》2005年10月27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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