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
——现行食品卫生监管体制改革仍无最新进展
[ 2007-10-31 23:39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1月1日报道:在食品安全问题获得日益关注的时候,国务院常委会议昨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旨在全方位加强食品卫生监管。

“这部法律草案对规范我们国家的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监管等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我相信这个法律的颁布一定会有效的提高中国的食品安全情况,确保食品安全,也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时说。

李长江说,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他没有透露草案的具体内容和立法时间表。

昨天政府网站上也有消息发布,称该草案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的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相关制度,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查验、标签、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做了详细规定。

政府网站说,这部草案也要求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并要求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

陈冯富珍表示,食品卫生问题是全球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并对中国为提高食品卫生水平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我相信中国采取的措施对全世界都是有益的。你们所做的也是世界卫生组织希望看到的,那就是在这方面不懈努力,”她说。

在今年早些时候发生的中国宠物食品原料污染案后,中国的产品安全问题一度成为国际舆论的焦点,涉及牙膏、衣服、玩具和水产品等。

中国政府表示,这些都是极个别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出口造成。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惩罚违规者,以期借此提高中国的产品质量水平。

同时,社会上呼吁修改1995年生效的《食品卫生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也有很多专家表示,应当修订一部新的《食品安全法》来给现行的一些新政策和做法以法律依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实,我国权威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说,在经过激烈讨论后,现在各方面已经趋向修订一部新的法律来规范食品安全。

“现在已经基本明确,如果这部法律通过,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将废止,”他说。

人大常委会昨日没有透露将何时初审《食品安全法(草案)》。但按照年初公布的人大立法计划,《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将于今年十二月底提交10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

然而,专家在肯定这部法律草案的同时,也对该草案没有对现行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作出任何修改而表示遗憾。

现在,至少有六七个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难免会导致效率低下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陈君实研究员坦言,因为会触及各部门的利益和职权范围,现在推进食品卫生监管体制改革的阻力还很大。“这部法律草案,至少在我不久前看到的最近一个版本中,没有触及任何监管体制改革问题。它仅仅是规定了,国务院有权就将来的各部门分管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陈君实说。

“正如我说过很多次的,我们只能期待明年3月产生的下一届政府能就此问题做出一些实质性的改革,”他说。

(《中国日报》记者 朱喆 编辑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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