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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消费维权人物

[ 2007-03-16 12:16 ]

 

丘建东:促成政府奖励公益诉讼第一案

事迹简介:对公益诉讼来说,没有制度支持,光有公益心是远远不够的。十年前,曾经创造了中国公益诉讼第一案的丘建东,在十年后的今天又成就了政府奖励公益诉讼的第一案。

2006年4月13日,丘建东把福建省上杭县邮政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因上杭县邮政局收费标准不符福建省邮政局规定,而多收取了10元的特快专递费用。上杭县邮局随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10元收费请求,获得批复同意,新的快递收费标准即实施。因而,丘建东撤诉。随后,丘建东以诉讼避免了因邮局错误收费标准而使用户利益损失为由,根据《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中关于公益诉讼行政奖励的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政府给予其475元的奖励。2006年10月,政府给予了其800元的行政奖励。

事迹亮点:丘建东作为中国公益诉讼的领跑者,在此次政府奖励公益诉讼第一案中,虽然仅获800元的奖励,但意义深远,这是消费者第一次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公益诉讼奖励,对维权者进行公益诉讼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鼓舞作用,对进一步调动消费者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必将起到促进作用。

王英:建议更改白酒标签终获成功

事迹简介:因丈夫饮酒过量早逝,河南女教师王英走上了长达8年的“斗酒路”。1997年,王英的丈夫因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她开始了长久的公益诉讼。近年来,王英不断地呼吁奔走,成为第一位建议酒标签明示“饮酒有害健康”的维权者。走过了从一己之愤到为公众利益维权的漫漫征途,王英只为让自己的悲剧不再在别人身上重演。坚韧不拔的性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王英从对法律一无所知到学法、懂法,直到熟练地运用法律主张自己的权益。8年间,王英花费了十几万元,三上法庭,多次向最高法、最高检、全国人大及白酒行业主管部门递交材料,光摘抄的文件资料即有数百万字。其间,面对酒厂愿意提供10万元供孩子上学的所谓的“献爱心”行为,因“斗酒”已背负巨额债务的王英却毅然决然地拒绝了。她说:“我个人有利益了,但对社会没有利益,这不是我的目的。”

最终,顽强的王英终于斗出了结果。从2006年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实施《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警示语等内容,推荐在酒标签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标识。

事迹亮点:“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一个女子,以一己之力与一个庞大的行业,甚至几千年的传统习惯对抗了整整9年,并最终取得了胜利,这实在是一个奇迹。王英的成功在于她的坚持,在于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信念。她的成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虽然消费者的力量比较弱小,但是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终究有胜利的希望。

雷霞:领衔业委会告赢物业公司

事迹简介:2005年3月,雷霞担任主任的美丽园小区业委会将北京市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13项诉讼请求,对保安费、保洁费、电梯费等收费提出质疑。其间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终于在2006年8月11日,迎来了最后的判决——胜诉。在这起“北京首例业委会告赢物业案”中,业主终于笑到了最后。

雷霞作为美丽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在头顶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为民请命,勇敢执著地奋斗在为业主维权的第一线,不计酬劳,不分昼夜,任劳任怨。在物业纠纷不断升级的今天,雷霞带领业委会团队在民主决策征求业主大会同意后,依据法律实施取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行为不仅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利益,更为其他小区起到一个理性维权的模范带头作用。这是第一起告物业费胜诉的案件,是针对开发商在小区建立时,单方制定物业价格合理性的质疑。它的胜利,在小区物业维权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树欲静而风不止,在终审判决要求被执行后,原物业公司突然离去的行为再次使矛盾升级,以雷霞为核心的业委会遭遇了空前的困难,面对一些业主的不理解,立法缺失所造成的维权困境,雷霞和她的伙伴们还是以一种和平、理性的方式化解了危机,使美丽园恢复了往日的安静与祥和。

事迹亮点: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一直是近年来服务性消费纠纷的热点,更换物业公司之艰难更是尽人皆知。而北京美丽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在法庭上战胜了物业管理公司,这个胜利在中国的小区物业管理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而作为业主委员会主任,雷霞确实功不可没。虽然此后小区业主内部又发生了一系列纠纷,但他们毕竟在业主真正当家做主的道路上向前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编辑:晓棠 来源:世界经理人数据今日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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