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锁劳
“路线图”是有魄力的方案,但过于理想化了。愿望虽好,但实现起来会困难重重。
“路线图”的主要内容
“路线图”以彻底解决巴以冲突和帮助巴勒斯坦建国为最终目标,它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要求巴勒斯坦方面采取实质性措施,打击和制止一切针对以色列的暴力与恐怖活动,实行全面的政治改革;要求以色列方面撤出2000年9月28日以来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冻结所有定居点活动。第二阶段从2003年6月至2003年12月,开始于巴勒斯坦举行大选之后,确立巴勒斯坦民主制度,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建立一个独立的、拥有临时边界和主权的巴勒斯坦国。第三阶段从2004年至2005年,巴以双方在联合国安理会242号、338号和1397号决议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处理边界、耶路撒冷、难民和定居点等最终地位问题,使巴以冲突最后得到公正、合理和现实的解决,并推动以色列与黎巴嫩、以色列与叙利亚之间遗留问题的解决。
伊拉克战争刚结束,美国就启动了令人关注的中东和平“路线图”。5月10日~11日,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再次走访中东,先后拜访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领导人(没有阿拉法特)。17日晚,以色列总理沙龙和刚刚担任巴勒斯坦总理的阿巴斯举行自2000年戴维营会谈后的首次正式“峰会”。但就在“峰会”结束几个小时后,以色列境内又发生自杀性爆炸事件。“路线图”给巴以带来一线和平的希望。但是,人们担心,“路线图”能否将中东引向和平之路。
布什:决心和耐心有多大
“路线图”源于布什总统2002年6月24日发表的针对中东问题的演讲。他在这次演讲中提出了解决巴以冲突的“两国论”,允许巴勒斯坦人在2005年建立一个与以色列和平共处的独立国家,但前提是巴勒斯坦人必须更换他们的领袖阿拉法特,必须无条件制止和打击针对以色列的恐怖袭击。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威廉·伯恩斯和其副手大卫·萨特菲尔德,根据布什的讲话精神草拟了“路线图”。7月15日,中东问题国际四方委员会(联合国、美国、欧盟和俄罗斯)开会,美国向其他三方说明了“路线图”的基本原则,得到了拥护和支持。10月15日,“路线图”第一稿正式完成,伯恩斯带着它赴中东听取以色列、巴勒斯坦和有关阿拉伯国家的意见。11月14日,第二稿完成。12月20日,第三稿即最后一稿完成。由于以色列大选临近和伊拉克战争在即,各方瞩目的“路线图”被推迟公布。
今年4月伊拉克战争结束,加上阿巴斯正式就任巴勒斯坦首任总理,使布什认为中东出现了“战略性的转变”,出现了有利于实现中东和平的“历史性机遇”。“路线图”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于4月30日由美国代表四方委员会,分别提交给以总理沙龙和巴总理阿巴斯。无疑,小布什要乘着打垮萨达姆的强劲“东风”,不仅想在三年(实际只有两年半)的时间内彻底解开巴以之间持续50多年的“死结”,还想重新开启以色列—叙利亚和以色列—黎巴嫩之间的和谈,而且打算在十年内建立中东自由贸易区,再造一个以色列前总理佩雷斯幻想的“新中东”。
布什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他的意志也不可谓不强,问题在于他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巴以之间历来问题成堆,困难重重,缺乏相互理解和信任,和谈举步维艰,在没有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很难坐在一起谈判和达成协议。布什想用两年半的时间一揽子解决克林顿用八年时间都未能解决的最终地位难题——边界、难民、定居点、耶路撒冷归属等,谈何容易!笔者毫不怀疑美国有能力促使巴以双方坐下来和谈,但是怀疑巴以双方在重压之下签署的书面协议是否能够落到实处。1998年克林顿强迫阿拉法特和内塔尼亚胡签订的《怀伊河备忘录》,就不了了之。事实证明,解决巴以冲突不仅需要决心,更需要耐心。布什有这份耐心吗?
阿巴斯:敢于向激进组织开战吗
根据“路线图”第一阶段的规定,巴方必须“毫不含糊地宣布结束暴力和恐怖活动,采取显著措施,阻止巴勒斯坦个人和组织针对以色列人的暴力袭击行动与计划”。换句话说,巴勒斯坦政府必须敢于向哈马斯、圣战组织、阿克萨烈士旅等激进组织开战。这是巴以恢复信任与和谈的前提,也是现年68岁的巴首任总理阿巴斯面临的头一个重大考验。
毋庸讳言,巴以和谈之所以停滞不前,巴以冲突之所以如此激烈,以色列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巴勒斯坦方面也难辞其咎。最受世人谴责的就是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在以色列境内从事的针对以色列平民的自杀性恐怖袭击。可以说,只要巴激进组织继续向以色列无辜平民发动恐怖袭击,巴以和谈只能是纸上谈兵。
布什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指责阿拉法特不敢向激进组织开战,纵容和鼓励恐怖袭击,认为只有更换阿拉法特才能制止恐怖活动,从而挽救中东和平。阿巴斯是奥斯陆协议的设计师之一,他不愿意看到巴以和谈彻底崩溃,他反对巴勒斯坦人拿起武器同以色列对抗。阿巴斯的立场使他获得了以色列和美国的好感。在四方委员会的强大压力下,阿拉法特被迫在今年3月19日任命阿巴斯为巴勒斯坦第一任总理。
然而就在4月29日阿巴斯宣誓就任总理的当天,特拉维夫再次发生自杀性恐怖袭击,三名以色列平民被炸死,35人受伤。这个严重事件给了阿巴斯当头一棒。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发表声明,坚决拒绝美国的“路线图”,声称只要以色列继续占领巴勒斯坦领土,哈马斯绝不放弃武装斗争。
阿巴斯今后如何同激进组织打交道呢?他会不会成为又一个阿拉法特?1994年,阿拉法特在刚刚回到加沙和约旦河西岸时,也曾经满足以方的要求,用武力制止过哈马斯的袭击行动。其结果是,阿拉法特领导的巴解武装部队同哈马斯领导的群众武装发生了火并。阿拉法特意识到内战的危险,此后除非以方强烈要求,对于哈马斯和圣战组织的袭击活动,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阿拉法特没有扮演好以色列和美国所希望的“警察”角色,故此最终被抛弃了。
阿巴斯如果不想重蹈阿拉法特的覆辙,就必须敢于向激进组织开战。向激进组织开战,意味着巴勒斯坦人打内战,这是巴勒斯坦人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如果阿巴斯真的这样做,他将被视为以色列和美国的走狗,将会失去巴勒斯坦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在“路线图”规定的未来巴勒斯坦大选中将得不到多少选票。可是,如果阿巴斯不对激进组织痛下杀手,针对以色列平民的恐怖袭击势必还会发生,他将如何表明他对“路线图”的“作为”呢?“路线图”中所谓的巴勒斯坦三年建国又怎能实现呢?
沙龙:敢于允许巴勒斯坦难民回归吗
自从“路线图”于4月30日提交给沙龙后,迄今为止以色列政府没有公开表示接受或者拒绝。沙龙政府没有拒绝,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多数以色列群众支持“路线图”。但是,沙龙政府又为什么没有表示接受“路线图”?这是因为,“路线图”包含了沙龙政府不愿接受的内容,沙龙政府曾经对“路线图”第一稿提出了100多条修改意见。四方委员会为了排除沙龙政府的干扰,第二稿和第三稿没有让其过目。“路线图”正式文本规定“在2005年达成最终、永久地位的决议,它包括边界、耶路撒冷、难民、定居点等问题”,其中特别提到“难民问题应在协商的基础上公正、合理和现实地加以解决”。沙龙政府如果宣布接受“路线图”,就等于公开承诺解决这个有可能危害以色列国体的难民问题。
其实,最终地位谈判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十分棘手的。例如边界问题,以色列前总理巴拉克曾经表示愿意向巴方归还约旦河西岸95%的土地,当时阿拉法特尚且感到不满意,如今沙龙能够像巴拉克那样“慷慨大方”吗?又如耶路撒冷问题,巴方坚持要在耶路撒冷建都,但以色列议会早在1980年就通过了《耶路撒冷基本法》,规定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久和不可分割的首都”。沙龙愿意把耶路撒冷一分为二吗?更不用说还有一个令人头痛的圣殿山主权归属问题。再如定居点问题,巴方要求拆除1967年战争后在加沙和西岸建立的所有定居点,但以方把定居点分为“合法”与“非法”两类,自沙龙2001年2月就任总理以来就出现了60多个“非法”定居点,沙龙会同意拆除在他的默许下建立起来的定居点吗?须知几十万定居者中的一大部分是沙龙的忠实选民。
还有难民问题。目前以色列约有620万人口,其中真正的犹太人不到500万。据估计,巴勒斯坦难民现有370万,如果允许他们全部回到以色列定居,以色列将不再是一个犹太人占大多数的国家。正因为这个后果如此可怕,在以色列政坛,几乎全都拒绝巴勒斯坦难民回归权。
那么,巴方是否愿意放弃难民回归权呢?阿拉法特不会,阿巴斯也会非常谨重。阿巴斯可能会采取两种姿态:表面上,他不会放弃,因为他自身就是一个难民,13岁时从位于今天以色列北部的萨夫德家乡逃到叙利亚。从个人感情和几百万难民的遭遇出发,阿巴斯难以公开表示放弃回归权。但在私下里,鉴于难民问题的严峻现实,阿巴斯可能会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有可能接受美国以前提出的金钱补偿方案。不过,这种现实主义的态度极有可能被巴勒斯坦群众和周边阿拉伯国家理解为以色列和美国压力下的软弱屈服。除非阿巴斯已经在巴勒斯坦群众中赢得了广泛的权力基础,否则他不会过早做出这种痛苦的让步以免葬送自己的政治生命。
“路线图”是国际社会在目前情况下为解决巴以冲突所能提出的最有魄力的方案。这也正是为什么它一经披露就立即赢得了世界各国政府广泛支持的原因。不过,在为“路线图”的推出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路线图”包含着浓重的理想主义成分和国际社会良好的愿望。愿望虽好,即便实现起来,也会困难重重。
阅读背景:
巴以过去十年签订的重要协议和重要方案:
《关于过渡自治政府安排的原则宣言》(即《奥斯陆协议》),1993年9月13日签署。
《加沙和杰里科地区协议》(即《开罗协议》),1994年5月4日签署。
《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过渡协议》(即《塔巴协议》),1995年9月28日签署。
《关于在希伯伦重新部署的议定书》(即《希伯伦协议》),1997年1月15日签署。
《怀伊河备忘录》(又称《怀伊河协议》),1998年10月23日签署。
《沙姆沙伊赫备忘录》(又称《怀伊河第二协议》),1999年9月4日签署。
《克林顿建议》(又称《克林顿方案》),美国总统克林顿于2000年12月23日向巴以双方提出。
《沙姆沙伊赫事实真相调查委员会报告》(又称《米切尔报告》),由美国前参议员乔治·J·米切尔代表该委员会于2001年4月30日提出。
《特尼特停火计划》(又称《特尼特工作计划》),由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特尼特于2001年6月14日提出。
《沙特中东和平方案》(又称《阿拉伯和平方案》),由沙特阿拉伯王储阿卜杜拉于2002年3月提出并得到阿拉伯国家联盟首脑会议确认。
《路线图》,由美国代表中东问题国际四方委员会于2003年4月30日向巴以双方总理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