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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老萨死刑:法律比政治有尊严

[ 2006-12-28 11:36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日前报道,伊拉克上诉法庭已决定支持对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的死刑判决。伊拉克高等法院也证实了这一消息,并表示30日内随时可以处决萨达姆。

从法理上说,萨达姆必须得死,因为他在1982年躲过杜贾尔村暗杀图谋后对当地村民采取报复行动,杀害了143人;从政治策略上说,萨达姆也不得不死,因为只有他的死才能给2003年以来的伊拉克军事行动画上一个不算圆满的句号,才有可能平息伊拉克国内此起彼伏的教派冲突和反美武装行动。究其原因,目前伊拉克人的政治记忆仍然停留在2003年4月底美军进入巴格达的瞬间,三年来,一切的争论都是围绕美国与反美在展开,因此,萨达姆的死可能是目前将伊拉克人的记忆带出那个时刻的最有效办法。除此之外,别无良策。

但是萨达姆的死法,却代表着2003年这场战争的全部意义。假如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审判过程,假如萨达姆是被示众、被暴打群殴,或者被草草行刑,那么发动这场战争,改变伊拉克政权形势只不过是换一个玩法的政治游戏。甚至假如没有伊拉克上诉法庭首席法官穆尼尔·哈达德26日宣布,经过严格的审核后,上诉法庭维持伊拉克高等法庭此前对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死刑判决不变,那么这个死刑判决还是不完整的。

审判的力量是强大的,合法的过程是积极的。因为即便是一个高压政治的暴君,他也有上诉的权利;即便是一个民选的总统,他也必须对犯下的错误负责。不可否认的是,政治的强大力量足以动员一切行政、军事和舆论工具,完成法律所无法完成的事情。但是最终我们看到,萨达姆的命运,是通过一次可能被他认为“微不足道”的行动来作出的,这就是现代社会中,法律依然能够在政治面前保持足够强大的尊严的理由。

法律不能由政治担保,但是在萨达姆的审判终结时,法律还是给政治留下了足够的面子。这种面子,当然基于萨达姆被指控的14桩罪,以及最后仅仅审结的杜贾尔村一案。但是这个结果,也能够消减萨达姆作为伊拉克反美武装精神符号的巨大感召力,更能够给正在伊拉克泥潭中挣扎的美国带来一丝安慰。

从技术角度上说,唯一有变数的是这个死刑是否会真正得到执行。按照伊拉克国内法律的规定,死刑必须在作出终审判决之后的30天时间内执行。包括英国在内的不少国家元首明确反对执行死刑,伊拉克总统塔拉巴尼也曾经拒绝在死刑执行书上签字。但是面对法庭的审判,面对目前伊拉克国内的动荡局势,赦免萨达姆要冒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和政治风险,而杀掉萨达姆仅仅只会换来国际社会的一声叹息。更何况,法律有普世认同,也有地域区别。尤其在政治长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伊拉克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基本认识都还停留在简单的“惩暴君,诛独夫,谢天下”中。因此,对萨达姆执行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这也是法律给政治留下的一分面子。

但是对于伊拉克人来说,萨达姆的死,远没有法律的复苏来得更有意义。或者说,远没有重新认识政治和法律的关系来得重要。曾几何时,多少伊拉克人在为萨达姆的行为喝彩,又有多少伊拉克人曾经在2003年的战争中为新的领袖大开杀戒。数十年来在伊拉克,政治没有给法律留下任何发言的机会和空间。人们只有模糊的政治嘴脸,法律在政治面前缺少应有的尊严。而2003年后在伊拉克重建的过程中,人们常常谈到恢复信任与和解。但是首要的,却是作为一个国家基本要素的法律。因为法律能够将政治的权力约束在一个理性的轨道内。今天,一个前国家元首的审判过程,足以向伊拉克人证明尽管政治的力量很强大,但是它依然要对法律保持敬畏。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次法律启蒙,也是一次政治启蒙的死刑判决。

从政治上说,萨达姆已经死了,但是在法律上,作为自然人的萨达姆仍然活着。在死与活之间的这30天中,我们无法知晓萨达姆在想什么,会想什么。但是我们知道的是,只要法律比政治更有尊严,那就不会再有萨达姆,也不应该再有143个甚至更多的无辜亡魂了。只有敬畏法律的尊严,政治才能获得几分面子。 

(来源:南方报业集团)

(编辑:王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