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日本政府以及日本四个建设公司(鹿岛、熊谷组、大成建设、飞岛建设)提出了总额1亿4千万日元的赔偿请求。在10日的判决中,长野地方法院虽然承认了当时强虏劳工、强制劳动是不法行为,但是以超过20年“诉讼时效”等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请求。(来源: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