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轰炸诉讼案中国原告在日二次陈诉
[ 2007-01-25 10:28 ]

重庆大轰炸诉讼案中国原告在日二次陈诉

2006年10月25日,“重庆大轰炸”诉讼案原告与日本律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外示威。当天,东京地方法院第一次就“重庆大轰炸”诉讼案进行法律陈述。诉讼案4名原告到庭控诉侵华日军1938年对重庆进行无差别轰炸的暴行,讲述自己及家人在大轰炸中的悲惨遭遇,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赔偿

重庆大轰炸诉讼案中国原告在日二次陈诉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重庆大轰炸”诉讼案的3名中国原告24日下午在东京地方法院进行陈诉,要求日本政府正视侵华日军当年进行大轰炸的历史,并向受害者进行谢罪和赔偿。

当天下午,东京地方法院就“重庆大轰炸”诉讼案进行第二次法庭陈诉。来自四川省乐山市的3名中国原告先后在法庭上进行陈诉,他们控诉侵华日军当年对乐山进行狂轰滥炸的暴行,讲述自己亲人在大轰炸中遇难的史实,并要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去年3月30日,在日本律师团的支持下,由40名中国受害者组成的“重庆大轰炸”受害者诉讼团向东京地方法院提交诉讼书,要求日本政府向重庆大轰炸和乐山大轰炸的受害者进行谢罪和赔偿。同年10月25日,东京地方法院第一次就“重庆大轰炸”诉讼案进行了法庭陈诉。

1938年2月至1943年8月,侵华日军为了摧毁中华民族的抗战意志,出动飞机9513架次,空袭重庆218次,投弹21593枚,炸死11889人,炸伤14100人,炸毁房屋17608幢,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史称重庆大轰炸。1939年8月19日,日军对乐山进行了一次最为惨烈的大轰炸,炸毁3500多幢房屋,炸死4000多人,其中有49户人家遭遇灭门之灾。(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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