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运动之怪状:打死一只苍蝇奖励五毛钱
[ 2007-07-25 14:39 ]

“罚款、撤职”,行政推动下的“创卫”总动员

据了解,洛阳市提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已有11年,今年3月份正式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4月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家组经过暗访后,对其“创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目前整个创建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正等待下一步的技术评估。

有关材料显示,洛阳市为“创卫”,不但制定了明确的指导方针,要求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和全民参与,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为了加大力度,加强领导,一个月前,洛阳市还将市爱卫会的成员进行了临时调整。记者注意到,现有的36名成员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来自相关单位的“一把手”。

据了解,洛阳市西工区为了“创卫”去年已投入1000多万元,今年截至3月底又投入600多万元。该区还制定了一整套绩效考评办法:干部任职期间一年受到三次通报批评立即停职;每半月组织一次“创卫”评比,搞得好的挂红旗,搞得差的挂黑旗,为了督促搞得差的单位悬挂黑旗,还由社区老人组成了“护旗班”。

除了申报国家级卫生城市之外,洛阳市还将申报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材料显示,为了搞好“五城联创”工作,洛阳市成立了“五城联创”指挥部,由主要领导担任政委和指挥长,下设创建办公室,工作人员50多人。创建效果和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第一名奖10万元,最后一名罚10万元,创建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干部将严肃处理。

洛阳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中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明确要求把“创卫”工作与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对在“创卫”工作中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对不履行职能、失职渎职的干部,予以责任追究。

洛阳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汇报材料显示,洛阳市已经先后有30多名县、科级干部因为“创卫”不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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