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人能看到“漏洞”
为什么中国人一眼就看出的漏洞,外国人竟熟视无睹呢?咱中国人似乎有一个概念:没有明言禁止的事就是可以做的事。我曾听见有“犯了事”的同胞辩解说:“我不知道呀!”甚至质问:“哪儿写著不许了?”
不错,国内很多地方、很多场合都写著“严禁XX(吐痰,吸烟,喧哗等等)”,一般与“违者罚款”连用。制订这些规矩的有关部门煞费苦心,往往不得不详细列出不许做的事,于是出现了“约法三章”、“五个不准”、“七不规范”、“服务忌语五十句”之类的标语。
当然,谁都知道这只能是造个声势,防君子、不防小人而已。即使是君子,整天被人约束、防范,也背不住会生出一点逆反心理,趁人不备,吐一口痰。个别的有钱人,甚至会掏出钞票:“不就是罚款吗?拿去得了。”
回到北京,在北京地铁站内等车,不经意间看见对面墙上广告之间赫然写著“严禁跳下月台”几个大字。说实话这条标语写在这儿已经有年头了,我当年在北京挤地铁时肯定已经拜读过,但不知为什么无任何印象。此番故地重游,用“第三只眼”再读这条标语,却平生出不少感慨:本是好意,怕乘客掉下去出事,却用这等凶神恶煞的语言“严禁跳下”,好像乘客跳下去会做出什么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事情。
可想而知,到了国外,发现人家公共场合的标语往往是提醒行人或顾客“正清洁中,小心路滑”、“当心台阶”等温馨之语,而不是“严禁XX,违者罚款”一类生硬之词,还真需要一个调整过程。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的公共标志也开始变得温馨幽默了,“禁止闯红灯”变为“向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致敬”。这真是进步的标志。我想现在出去留学工作的人,可能比我们这一代“过来人”要少一点不适应感,也许用不着过这“小人”关了吧。(来源:环球时报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