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推“入联”的前世今生
[ 2007-09-21 09:39 ]

1949年以后,美国在联合国操纵表决机器,一直以“延期审议”为名阻挠讨论恢复中国合法权力的问题,致使台湾当局得以非法窃踞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长达二十年之久。

6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取得重大成果,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亚非拉新独立国家不断成为联合国会员,中国重返联合国的有利条件日趋成熟。

至1971年,已有65个国家与中国建交,而与台湾当局维持“外交关系”的国家只有55个。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由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等23个国家提出的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力并驱逐台湾当局的提案。大会主席马利克宣布:“提案通过了,其内容立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告。”当电子计票牌出现最后结果时,全场响起的掌声达2分钟,不少亚非拉国家的代表热烈欢呼,甚至跳起舞来。场面之热烈,情绪之高涨,令人惊叹。当时美国驻联大代表布什也不得不承认:“任何人都不能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刚刚投票的结果实际上确实代表着大多数联合国会员国的看法。”午夜前,一直在等待表决结果的“台湾代表团团长”周书楷,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台湾“退出”联合国。

之后数周之内,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之外,台湾当局的非法代表相继从联合国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中被驱逐出去,台湾当局在国际上陷入空前孤立的困境。

这项被称为2758号的决议标志着一个中国原则在联合国得到了确立。此外,世界上所有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和所有重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尊重或承认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可以说,一个中国原则已为国际社会所普遍奉行,成为世界各国与国际组织发展对华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前提。

“入联公投”是陈水扁当局推动“台独”的重要一步

“公民投票”是“台独”势力“拒统谋独”的主要途径之一,民进党“台独”党纲和“台湾前途决议文”也将其作为实现“台独”的重要手段。在2003年实现“公投立法”、2004年首度实施“公投”、2005年完成“公投入宪”。2006年后,陈水扁当局企图继续向“公投制宪”挺进。在通过“宪改”推动“台湾法理独立”受挫后,陈水扁转而全力推动所谓“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投,继续其“法理台独”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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