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依靠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目前,中央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90%已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政府性基金和依法新审批的收费基金已全部纳入。中央部门至2005年底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收付范围扩大到全部中央部门及其所属的61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涉及资金4600多亿元。
——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目前,政府审核企业投资项目的角度正在逐步转变,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代建试点,逐步建立起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制度体系。在咨询评估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出台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基本规范,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展开,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继续扩大。2003年至2006年,全国共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7520人,党政领导干部13万多人。
——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初见成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等相继出台,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行为决策、审计评估、信息披露、机构选择、规范操作、信息统计、监督检查等主要环节,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体系,国有产权交易有序流动格局和有效监管制度初步形成。
——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绝大多数省(区、市)已在县级以上普遍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范围已由货物类逐渐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物品种类明显增加。采购规模不断增长,2006年达到3500亿元,是2002年的3.5倍;节约采购资金每年均在11%左右。
——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逐步展开。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协调会议,按照“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加强监管、严格自律、推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对清理规范工作深入进行调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来源:新华网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