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人员出差须在2600多家定点饭店住宿
[ 2007-09-30 09:15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中国财政部网站消息,9月28日,中央纪委、财政部在国家行政学院会议中心联合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全面实施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要加强监督检查出差、办会情况,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有关违纪案件。

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提出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凭据报销。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强制定点住宿,可以在定点饭店住宿,也可以在非定点饭店住宿,但须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定点饭店应携带证明身份的工作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入住相应类型的房间;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应主动交纳住宿费,并索取正式发票,交本单位报销。不得向地方和下级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负担;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到会议定点饭店办会,并主动交纳会议费。到本单位或本系统只对内部营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或会议中心办会的,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会议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办会不得向定点饭店提出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

会议强调,中央级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应以财政部统一解释为准;中央级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应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财政部联合发文为准,超越上述范围对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解释均属无效。

据悉,目前,财政部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及各地级市(州、盟)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的定点饭店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共确定了2600多家饭店,作为2007-2008年度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的定点饭店。

(来源:中新网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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