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整合:“大部门”提速改革
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摘自十七大报告
“施行‘大部门’,政府机构改革迈出一大步!”
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大部门体制一经提出,便引来广泛关注。清华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林振中在政府部门工作多年,他认为,2003年,机构改革把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商务部,可以看做是这方面改革的有益尝试。
“所谓大部门、小部门是相对而言,关键在部门职能配置有机统一。大部门,防止‘都管’、‘都不管’,明确责权,是对症下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认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进行了5次机构改革。
“我注意到,在十七大辅导读本中,大部门体制被解读为把政府相同或者比较相近的职能加以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乔新生认为,大部门体制是“职能大、宽领域”的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体制,能有效避免机构职能交叉重叠、主次不分。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政府部门设置普遍为“机构数量少,职能范围广”的特点。乔新生介绍,法国的部级机构只有18个,其中的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负责经济宏观管理、财政预算和决算、国际贸易、税收管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政策和协调,下辖机构包括海关、税收、统计、贸易、公平交易监督等。
早在2000年,湖北随州“实验”大部门体制,“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该市市委书记马清明介绍,但由于是单个地区,单兵作战,一些合署办公的部门受到压力,又改成了分设。
乔新生坦言:“在我国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涉及面广,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