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今日上午10时二审宣判
[ 2007-12-28 10:00 ]

人物

审判长刘景星:判完就退休

负责审理本案的台湾高等法院刑九庭法官共有3位,分别是庭长刘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陪席法官王敏慧。年近70的刑九庭审判长刘景星,明年1月中旬就要退休了,担任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审判长,肯定是他退休前最重要的一次判决。

庭长刘景星是司法官11期结训,早年曾就读师范学校,和台北地院一审判决马英九无罪的蔡守训,有着类似的求学背景,担任法官超过30年,1991年间“高院法官”任内,审理过陈正然等人参加“独立台湾会案”等政治性案件。

受命法官是司法官26期结训的周盈文,台大法律系毕业,曾经承审苏建和案、台北市少年队劫囚等案件,担任法官已经有20年经验。

至于陪席法官王敏慧,则是司法官29期结训,在马案分案前一周,才刚从基隆地院庭长调升“高院法官”。马英九首长特别费案将由这三位法官评议后,将以三人中的多数意见认定马英九是否有罪。

前瞻

台证券业分析

二审宣判4大假设

二审结果不仅牵动“大选”选情,也影响台股表现,岛内券商都针对马特别费案判决做出预期假设:

状况一:马英九获判完全无罪,法庭依据台北“地院”之前的判决,判定马并无背信犯意,维持无罪的判决,马将可持续角逐地区领导人大位。但检察官可能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

此种状况最大的风险在于,“最高法院”在明年3月前判决马英九有罪让他在最后关头无法参选。如果“最高法院”选择拖到3月“大选”以后再判决,此一判决将不会影响马英九的选举,就算3月之后马英九被判有罪,只要马英九赢得“大选”,“豁免权”将免除马英九的任何刑期。

状况二:背信无罪,贪污有罪。判刑十年以下,贪污部份被判有罪,只要刑期在十年以下,马就可依“选举罢免法”的规定持续参选,但此一判决并非最终判决,马英九一定会上诉,结果就像状况一,最大的风险是“最高法院”在3月前判决马英九有罪,让他在最后关头无法参选。

状况三:背信部分被判有罪,并判有期徒刑,背信罪二审就可终结,不得上诉。如果马英九被判背信罪成立,并被判有期徒刑,那他将依“选举罢免法”之规定,面临无法参选的窘境。

状况四:马被判贪污有罪,刑期十年以上,根据“选举罢免法”的规定,他将丧失角逐地区领导人大位的资格。过去经验显示,贪污罪极少被判十年以上重刑,尤其马英九在审理时配度高,就算他被判有罪,他的态度一般也将被纳入考虑而减轻其刑。

元大证券研究中心在报告中直接载明,马英九继续保持候选人的资格,是台股现阶段最大利多,如果是状况三、状况四,马英九恐丧失竞选资格,但两者可能性很低,毕竟对市场而言,将是意外的利空。

(来源:东南快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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