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研修生生存调查 无人身自由拿不到法定工资
[ 2008-01-02 14:03 ]

利益群体:来自不良派遣公司的阻力

对于黑社会老大,本间并不放在心上,但最让本间痛心的是作为利益方的中介机构的阻力。

去年上半年,日本发生了一起著名的研修生维权事件:在日本广岛东部福山市劳动组合的努力下,3名中国女工李红慧、沈晓梅、缪秀琴与她们的日本雇主展开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激烈斗争,并成功拿回了自己应得的400多万日元,但在回到家一周之后,她们就分别收到了法院发来的传票。

原来,她们的派遣公司靖江公司将3人告上法庭,要求每人按照原先签订的合同,赔偿公司20万违约金。法院最终维护了女工们的权利,9月6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靖江公司要求3名女工各赔偿20万的诉讼请求。

“这几个女工终于拿回了她们的钱,但我们这里已经发生了很多起,在我们的帮助下,研修生拿回了钱但她才回到国内就会被派遣公司的人堵下来,强制把她们的钱拿走。有的研修生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就把钱寄回家里,但是这些派遣公司会不断地来到她们家中威胁着要告她们之类的。”本间告诉记者。

“由于这些中小企业在日本国内只有黑社会这个最后的办法了,他们就转向让中国的派遣公司来出手,签不平等的合同。在合同条款中设置保证金一项,虽然中国政府在2004年就颁布了法律规定,派遣公司不能收保证金,但实际上还是在收取。一般保证金在3万元人民币,我听过最高的一个保证金是18万元。除了保证金还要有3个保证人,其中两个还要是公务员。”

岐阜县一般劳动组合做过一个调查,如果按照日本法律规定给研修生一个月11.4万日元的工资和800日元一个小时的加班费,这些雇用研修生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将走向破产,因为这些企业目前的利润根本负担不起这样的人工费,但如果加班费控制在一个小时600日元以下,公司就可以保持不亏不赚。

但是大量的成本都花在了双方的中介公司上,“中介公司宁愿专门派一个人到日本来,来管理研修生,解决研修生的不满情绪,让他们不要闹事,扮演着监工的角色。但你想一想,一两个人长期驻守日本,这个花费和成本又要多少?这些钱还不如花在提高工资上。”在本间看来,中介公司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一条错误的道路。

提上日程的改革:前路仍然阻力重重

目前,有8000名工人会员的岐阜县一般劳动组合里只有181名中国研修生会员。本间告诉记者,在日本的劳动组合中有许多外国人,比如日籍的巴西人,但中国的人很少。

本间认为,在未来的几年中,研修生问题仍将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随着中介公司的无序竞争,在他们彼此压价中研修生成为最大的利益受害者。另一方面,在中国四处借钱交纳了高额保证金的研修生有着巨大的赚钱压力,但研修生目前的收入水平难以令人满意,在1993年~1995年的日元最高峰值时期,5万日元差不多可以换5000元人民币。但现在随着人民币的升值,5万日元只能换3000多元人民币,而目前中国沿海城市一个成熟的工人也可以拿到近2000元的工资。

从日本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日本将进入老龄社会,预计到2025年,日本要维持现有的经济发展速度,缺300万劳动人口。这些劳动人口无疑不可能再沿用目前的研修生制度进行解决。

目前,日本厚生劳动省提出了一份修正方案,其核心是废除不适合现有劳动法令的研修制度,统一为外国人实习制度。

厚生劳动省提出的修正方案内容包括:废除为期1年的研修制度,统一为可适用于《劳动基准法》及《最低工资法》等劳动法的为期3年实习制度;实习结束时让实习生们接受技能评估考试,并在可正常开展工作的条件下,允许实习生延长至5年;如果是不经过中介机构,由劳务管理严格的大企业直接雇佣的话,允许再实习2年,而且是3年的实习结束后,回国一次然后再来日本实习。厚生劳动省表示力争在2009年向国会提出该法案。

然而,经济产业省提出的报告书则希望维持现有的“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适当强化现有的规制及指导方针,与厚生劳动省修正案相对立,改革的前路仍然阻力重重。

何为研修生:

研修生是指根据有关国外研修的法律法规,批准一些民间团体进行的一种派遣行为(以研修生的名义,实际为劳务),是国外发达国家政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法。

1993年,日本厚生劳动省设立了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按照厚生劳动省的规定:外国人研修生可在日本研修1年、技能实习2年。

在日本,绝大部分的研修生都分布在纺织、机械、农业等体力劳动行业,他们工作环境恶劣,超时加班,没有人身自由,永远也拿不到法律规定的工资。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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