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曾参与《公约》制定
《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首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旨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效率的国际法律文件。
2000年12月,联合国宣布成立《公约》特设委员会,负责起草一份有效的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件,在此酝酿过程中时,中国就已积极参与。随后为期2年的谈判期间,包括中国立法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外交部、监察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都参与了谈判。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公约》。同年12月9日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的联合国国际反腐败高级会议上,《公约》正式开放供各国签署,中国政府于10日签署。目前,已有107个国家批准了《公约》。
《公约》确立了打击腐败的措施,奠定了各国就打击腐败犯罪开展国际合作的多边法律基础,在预防性措施、刑事定罪、引渡合作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是一个重要、全面、综合性的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