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终审承认造假 获刑2年半缓期3年执行
[ 2008-11-18 09:37 ]

  律师篇

  辩护律师申请缓刑

  据报道,周正龙的辩护律师以一审判决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诈骗故意,非法持有弹药罪与事实不符,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要求减刑并申请缓刑。

  辩护律师在上午的庭审中称,手里掌握有有50份左右的证言。

  辩护律师说,周正龙没有主动索要奖金,不具备占有他人财务的目的,主观和客观不一致,诈骗罪名不成立。如要判决,第一:一审判决两年半徒刑,符合判缓条件。第二:周已写过悔过书,认罪态度积极诚恳,就此检方也对周的认罪态度予以认可。但周犯罪事实清楚,建议轻判。

  提出为周测谎被法庭拒绝

  在辩护人举证阶段,周正龙的律师顾玉树提出,周正龙在口供和庭审表述中有前后矛盾的地方,提出为周正龙测谎。

  法庭合议庭认为,目前在中国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此外,庭审中的其他证言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因此没有测谎的必要,拒绝了顾玉树律师提出的测谎申请。

  辩护律师意见不统一

  在下午的审判中,两位辩护律师出现了辩护意见不统一的情况,法庭举证环节被拉长。在几次询问周正龙和出庭证人的时候,两位辩护律师出现了各说各话,意见不太统一的情况。

  尽管上午的时候,周正龙就说自己拍摄的假虎照。但庭审前周正龙告诉辩护律师顾玉树“拍到的是真老虎”的说法,看来对顾玉树律师影响不小,在举证和辩论中,顾玉树几次试图论证“华南虎照”的真实性,还对警方重建虎照拍摄现场的报告提出质疑,认为警方重建现场没有注意水平和高差。

  而辩护律师杨建军辩护的重点还是周正龙拍摄假虎照是否有主观意图。杨建军认为,数位证人的证言都证明周正龙没有主动索要奖金,因此不能构成诈骗。

  证据篇

  五名证人出庭做证

  据介绍,11月14日,在周正龙在场的情形下,控辩双方已经提前经过指证,法庭共发出了17名证人传唤书,今天到庭7人,其中包括覃大鹏,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周正龙的儿子周松、女儿周鑫等。但周正龙的儿子周松和女儿周鑫并没有被传唤出庭作证。

  法庭已出示4件证物

  在今天的庭审中,法庭当庭已出示了四件证物:老虎年画、傻瓜照相机一台、38张胶片以及冲洗出来的、编号为11的负片。

  “虎照”中出现数码相机

  庭审时检察员出示的证物中,数张用胶片拍摄的“华南虎照”中赫然出现了周正龙所使用的佳能400D相机。

  庭外篇:

  “打虎派”庭外看“直播”

  “打虎派”代表人物郝劲松没能进入庭审现场,但安康中院设立了一个视频旁听室,郝劲松和其他高度关注周正龙案的社会人士就在这个旁听室里收看“庭审直播”。

  北师大副教授刘里远曾提出本案证人的申请,但是法庭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没有接受他的申请。他和郝劲松一起在视频旁听室同步观看庭审情况。

  另一位“打虎派”人士中科院研究员傅德志并未出现在视频旁听室,据称他和“老虎年画厂厂长”骆光林在宾馆。

(中新网11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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