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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安部是如何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
2008-02-29 16:28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一年前,公安部《关于办理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向委员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被列为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开幕式上提案工作报告的附件。这充分表明公安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力度之大、成果之显著受到了全国政协的肯定。在近日公安部的有关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公安部五年来针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取得的显著成效。

加快治安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

“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协提案已经成为推动治安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动力,加快了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闫正斌说,“比如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户籍制度改革、居民身份证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这些改革和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举措的推出,都有政协提案的推动作用。”

闫正斌介绍,2003年至2007年,治安管理局共办理政协提案309件,占公安部办理总数的37.7%。针对一些提案内容涉及的问题较为敏感、解决难度较大的情形,治安管理局组织安排专人,及时联络提案委员,广泛交换意见,必要时由局领导登门拜访,进行深入的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根据委员提出的关于“自然人姓名立法”、“制定姓名管理法”等提案,2004年以来,公安部就姓名登记的立法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公安部已研究形成《姓名登记条例(送审稿)》。根据马介璋委员提出的“加强对各类社会保安组织管理,保持良好社会秩序”和王中黔委员提出的“规范保安服务行业职责,建立保安员工培训上岗制度”的提案建议,治安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近年来相继以公安部名义下发了《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等文件,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员培训大纲》,与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下发了保安学历教育教学指导方案,有步骤地规范和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和保安工作。2006年10月,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向国务院上报了《保安服务业管理条例》(送审稿),对保安队伍和保安企业管理做出了系统的规定。

政协委员的提案也促进了治安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等提案,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6号),明确提出“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各地共为2275万余人办理了小城镇户口。根据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户籍政策”、“关注大学扩招后的大学生就业问题”等提案,2003年8月,公安部发布了《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户籍政策的有七项,进一步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人口的平稳有序流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委员提出的关于“调整政策,创新体制,打破城市新二元结构”、“加快户籍改革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建立全国统一、不分城乡的居住地等级制度”等提案,近年来,公安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此外,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二元户口性质,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移限制,解决了不少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农民工的落户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江苏、福建、广西共为34万名农民工办理了进城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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