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历史问题 有负面效应
[ 2007-06-11 15:05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4月27日上午,日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中川了滋裁判长对西松建设强制劳工诉讼案做出三审判决,宣布由广岛高等法院认定中国劳工原告胜诉的二审判决结果无效,驳回诉方(中方)的所有控诉,控诉费用由诉方负担。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写道,“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以下简称为《声明》)第五条,中国人的个人索赔权已经放弃,在法律层面上,原告没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

同一天下午,最高法院又对中国山西原慰安妇侯巧蓬、郭喜翠起诉日本政府案做出终审判决,同样以不承认中国人个人对日索赔权为由,驳回原告方请求。

从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战争受害者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件,纷纷败诉或被驳回,11起案件已败诉7起。在过半的败诉判例支持下,剩下的4起诉讼,败诉只是时间的问题。这是日最高司法当局首次以释法的形式,诠释中日两国政治、外交的历史遗留问题,试图以这种形式对十数年来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做最后的了断。

就日方对中国战争受害者民间索赔的应对而言,尤其给人以“一前一后,两头政治,中间法律,法律无法搞掂的,谋求政治解决”的感觉。被称为“对日民间索赔第一人”的童增在回顾对日民间索赔十数年的历程时,深有感触地说:“当初,谁能想到中国的战争受害者能到日本去,在日本的法院起诉日本的企业,甚至政府呢?”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日本国内的司法系统在经过最初的试探性抵抗之后,陆续受理了以中国战争受害者为原告、以相关日企和日本政府为被告的一系列索赔案件,有些案例甚至进行到二审的事实,表明至少从形式上,日方是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的。

也许是低估了中国原告“讨公道”的“偏执”和战后经历过民主化改造的日本司法系统自身的正义资源,日方显然没有想到索赔诉讼居然能跨越“时效”、“国家无答责”等法律屏障而长驱直入,在日本国内酿成一场一波又一波的“司法危机”。在最后关头,日最高司法当局把目光又转向了《中日联合声明》,以释法的形式单方面诠释“索赔权放弃”的主体,实质上无异于放弃了基于法律的抗辩,转而向政治寻求庇护。因为,“中方已放弃民间请求权”的政治判断,恰恰是日本政府最先提出,并一直在暗中推动的所谓“公式见解”。

事实上,在此番司法判断从酝酿、形成到出台的过程中,日最高法院虽然表面上拿法律说事,言必称国际条约、法理,但在其背后,日政府的影子始终若隐若现。在西松建设诉讼案三审前,顺延未决案件的审理,一俟西松建设案三审结果出台,一天内一气驳回5起案件的破记录审理速度,令人觉得这一切都经过事先的安排。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作为不折不扣的草根维权运动,从最初的兴诉算起,十余年来历尽艰辛。由于日本政府的种种不作为和作为,有退回到起点的危险,何去何从,面临方向性调整。这对国民权利意识开始觉醒的中国来说,是挫折,是悲剧;对“民主国家”日本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遗憾。

对历史遗留问题谋求政治、外交解决,高效则高效矣,但其负面效应却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一个正在“政治崛起”的“普通国家”来说,凝聚、整合道义资源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这不仅需要类似海外派兵那样“国际贡献”,也需要在诸如战争善后处理问题上获得邻国及国际社会的理解。

(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日报网站环球在线立场)

(文/研究员 刘柠 编辑:陈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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