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案例:农民获赔1.1万
[ 2008-12-01 13:50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2月1日向媒体通报了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湖南省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的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中,120多户村民的投诉在不到十天内得到妥善处理,并获得1.1万元赔款。

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运用市场机制减轻环境风险的有效措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还是个新生事物。环境保护部将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中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地位和适用范围,建立环境污染责任险运转的长效机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湖南省于今年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18家化工、有色、钢铁等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重点。

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污染事故”赔偿险,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和往年污染事故造成赔偿的情况,投保额为4.08万元。

2008年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事后,企业对上门要求索赔的一些村民进行了赔偿,但事件并未平息,周边村民前后分三批共计120多户找到企业提出索赔。

于是,株洲昊华公司将情况报告了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氯化氢气体泄漏引起的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

环保部负责人说,在这起案例中,环境责任保险机制有效地维护了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当地社会的稳定。

通过这次事件,当地环保部门和企业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了新的认识:一是企业加入污染责任保险后,一旦发生污染损害,保险公司将成为企业的坚强后盾,减少企业经济损失;二是在发生污染事故纠纷时,有保险公司加入和协调,可安定民心,给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避免受污染者与企业纠缠不清,加大处理难度;三是过去是企业和环保机构来处理污染事件,有了保险公司的加入后,处理结果显得更有说服力。(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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