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韩国政府发布和修改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等法规,为网络实名制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了《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规定韩国各主要网站在网民留言之前,必须对留言者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对网站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罚款,并对引起的纠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政府允许网民在通过身份验证后,用网名发布信息。此后,在韩国两大门户网站DAUM和NAVER的带动下,韩国35家主要网站陆续实施了网络实名制。此前,韩国已要求网民在注册邮箱和聊天室用户名时,必须使用实名,并进行身份证号码验证。
2008年10月2日,韩国女星崔真实因不堪忍受网络谣言而自杀,这一事件在韩国引起极大轰动,成为韩国网络实名制发展的又一标志性事件。韩国政府因此进一步扩大了实名制的适用范围,将此前只适用于日点击量超过30万的门户网站和日点击量超过20万的媒体网站,扩大到日点击量超过10万的所有网站。
实名制不仅在减少网络虚假信息传播、恶意留言,以及由此引发的网络暴力等方面作用明显,也为韩国政府治理“网络中毒”等社会问题提供了“技术保障”。针对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网络中毒”问题,韩国政府对各大游戏网站引入实名制进行管理。去年4月,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预防及消除青少年打网络游戏成瘾。由于实行实名制,系统能够轻易识别出游戏中的未成年人。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未成年玩家,一旦超过规定的游戏时间,系统将采取减慢游戏速度、自动断开链接等强制措施。
实名制自实施以来,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韩国政府表示,韩国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树立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