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任茂东
违规成本太低让违规者有恃无恐
8月13日,肯德基就此前的“豆浆门”发布公开信,表示将在全国所有肯德基餐厅公告栏内明示“本店所售醇豆浆由肯德基专用豆浆粉调制而成”。尽管社会舆论推动了这一进步,但遗憾的是,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并未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更改出炉时间”、“从地上捡起食品继续卖”等问题进行相关检查。
如果媒体报道属实,肯德基的行为则属于欺诈。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被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然而,这样的处罚力度很难伤其筋骨。在欧美国家,企业一旦出现欺诈或者卫生问题,将面临巨大处罚风险。
虽然上述情况还有待核实,但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很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食品安全的违规成本太低,惩罚力度不足”等问题已达成共识。
“二三十年代,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也面临食品安全问题,但是他们加强管理,加大惩罚力度。所以,不要怪商家唯利是图,企业都是逐利的,关键是我们的制度和机制,违规成本太低了,让违规者可以有恃无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说。
“食品安全法中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标准太低了,即使以10倍的处罚标准来处理,1斤问题猪肉10元,乘以10倍,罚款金额不过是100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表示,要鼓励消费者以遭到民事侵权的方式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法院应当积极受理,起到一个诉讼就可以使相关企业瓦解倒闭的效果。就像上海的染色馒头,卖了3万多个,只要有1人去法院请求诉讼,就可以使企业倒闭。从司法的角度,必须保证消费者以较低的代价启动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