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佛”李洪志
为准确描述李洪志先生成“佛”后“传法”前所作所为体现出来的性格特征,请允许笔者借佛教“无怒佛”的反义,具“暴佛”名。
据原版《转法轮》中《小传》中介绍,李洪志先生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可以肯定,这个时候的李洪志已经成“佛”了。虽然现版的《转法轮》已经删除了《小传》,但在2011年李洪志纽约讲法《什么是大法弟子》中,明白无疑地宣称“从古到今,从宇宙的开始到宇宙最后的人类的六十多年前,都是在不断的奠定着正法必备的基础”,明确地告诉人们,六十多年前,李洪志的横空出世,标志着一个新的历史时刻的到来,意味着“宇宙主佛”临世了。所以,把李洪志八岁定位是“佛”,大约李洪志先生及弟子们无异议吧。
佛经里确无“暴佛”一说。《六国论》言“暴秦之欲无厌”。暴者,怒也燥也。据《阿佛国经》记载,只有阿佛,梵名Aksobhya-buddha,义译为不动佛、无动佛、或无怒佛、无嗔恚佛。“暴佛”一说,反其佛而名之,确实为小来子为佛为人的真实写照,或许李洪志先生及其弟子们“义愤填膺”,那么且听如下分解:
25岁时飞起“佛脚”,暴踢8岁小孩算不算“暴”?据李洪志原居地长春市建设广场一栋邻居王大妈介绍:“1977年,有一天我在楼上听到楼下传来孩子的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便跑下楼来看,只见20多岁的李洪志正飞起一脚把我们家八岁的孩子踢出一米远,我就质问李洪志为什么打小孩子,当时李洪志说‘小孩碍我的事儿就得打’,还扬言要连我一起打。”于1952年出生的小来子在1977年正好25岁了,从八岁成“佛”到此时已经17年,应该是位“修炼成仙”的“老佛”,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与一个8岁小儿争斗,飞起“佛脚”踢出一米远,小孩必定倒地哇哇乱哭,当孩子的监护人问理时,身为“佛”的小来子竟然扬言“连你一块儿打”。具“大神通”法力无边的“老佛”,一副性格暴躁为人蛮横的“十里洋场”小混混的模样呼之欲出,这样的“佛”算不算“暴佛”?
一言不合,便呼朋唤友狂殴邻居算不算“暴”?邻居王大妈介绍,有一天,邻居“小石正在楼下磨刀玩,李洪志看见就问磨刀干什么,小石随便说了一句不干什么,李洪志转身就走,不一会竟领来五六个年轻力壮的人,没等小石反应过来,就把他围在中间乱施拳脚……”已经是成人的“佛”,见邻居小伙子小石磨刀霍霍,“佛”问干什么,竟然爱理不理地回答“不干什么”,十足的对“佛”不恭不敬,“佛”怒如天,怎赖“法力无边”的这尊“佛”身单力薄只得呼朋唤友,照样飞起“佛脚”,暴踢群殴邻居小石!打得小伙子满地打滚。飞扬跋扈充王称霸的黑社会老大形象呼之欲出,这样的“佛”算不算“暴佛”?
公开顶撞领导,提起“佛拳”狂殴首长算不算“暴”?七、八十年代,小来子在武警森林部队服役。据曾为武警森林支队招待所所长万向新回忆:当时李洪志在武警文工团解散后没地方去,就安排在招待所当服务员,有一次,恰逢李洪志值班,万所长查看住宿登记时,看到字写得歪歪扭扭、难以辨认,便对李洪志提出批评。李洪志两眼一瞪,说道:“我就这字,看不清是你眼睛有毛病。”瞧瞧早已成“佛”的“李大师”,不仅公开顶撞领导,还彰显了“拉屎不正怪茅坑”的“强盗轮理”,如今“作为西方人说大法不好、说大法弟子不好,我想一定是听了中共的宣传”这样的“强盗轮理”不正在法轮功教庭大行其道么?更令人喷饭的是:一位住宿的谢指导员,没有按登记的房间号入住。作为服务员的李洪志发现后,非但不体现服务员礼貌热情服务的态度,反而蛮横指责为什么乱住。当听到谢指导员辩解说:“咱这是内部招待所住哪个房间还不一样吗?”立即两眼一瞪,训斥道:“你当这是你们家呀,想睡哪儿睡哪儿。”李洪志得理不饶人很让客人下不了台,于是谢指导员说:“走,找你们领导去。”话音没落,李洪志的拳头已落在谢指导员身上。作为一名服务员,服务的对象是部队官兵,已经成“佛”的“李大师”哪能受得了为人服务的鸟气,一言不合,立即如好斗的公鸡,怒发冲冠,提起“佛拳”打得客人落花流水!这样的“佛”算不算“暴佛”?
狂扎别人自行车轮胎,算不算“暴”?曾与李洪志在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一同工作过的高秀岩女士回忆:“有一次,我和李洪志就因为一点针鼻大的小事发生口角,说实在的,在一个单位工作,凡事我还是能谦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吵过了也就拉倒了,也没往心里去。可事后不几天,我下班回家发现我的自行车两个轮胎全没气了,当时也没有把事想得那么坏,就把车子推回家了,我爱人帮我把外胎扒掉,干补也补不上,最后给内胎打上气往水里一放,居然有80个针眼,我当时心里就犯嘀咕,谁这么损,扎一下两下就得了呗,一下扎了80个针眼,你说气人不?事后,才知道是李洪志干的。打那以后,我不再搭理他。”可以想象,作为“佛”的“李大师”与女同事发生矛盾后,躲在没人看到的阴暗处,举起拿着钢针的“佛手”,在小小的自行车轮胎上狂扎,那副咧嘴泄愤口念“扎死你扎死你”咒语的“大师”形象,是多么的性格溪刻外貌刚果心实阴险。这样的“佛”算不算“暴佛”?
佛经言:“佛为增上慢人,说离淫怒痴为解脱耳”,信佛修道之人,以心静止水为上。但“八岁即具大神通”的李洪志先生,事事处处以暴示人,阴险尖刻,暴力横行,如果按其标榜“佛法”,不是只能称为“暴佛”吗?既为“暴佛”,那就不得不引起人们更多的思考。
首先,世上无“暴佛”,李洪志公然标榜法轮功为“佛法”,且“八岁具大神通”已坐地成佛,在现实生活中却以暴示人,与佛法格格不入,要么李洪志的《法轮功》为“佛法”的话为欺世骗言,要么“八岁具大神通”《小传》之言为弥天大谎,说明李洪志不真。
其次,无论凡身佛体,与世为善,既是人类道德规范也是佛法追求之本。李洪志动辄拳脚相加,武力制服,老子天下第一,不尊师长,嫉妒同事,虐待邻居,欺负儿童,彰显暴宄品质,说明李洪志不善。
其三,遇事理性冷静,为一般常人自身性格修炼追求之品质。李洪志处处颇显泼皮风格,得理不让人,放荡不羁,为所欲为,说明李洪志不忍。
既然不真不善不忍的品质在李洪志身上彰显无遗,那么其后所传法轮功标榜追求“真善忍”还能令人信服吗?
上述实事,不知李洪志先生作何感想?
参考资料
①新华网《昔日邻居揭穿李洪志老底》
②南方网《“大师”李洪志的“俗人”生活》
③李洪志2006《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④《维摩经义疏·观众生品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