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切莫再奢谈维护网络自由
近日,有媒体报道谷歌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其侵犯用户隐私案已接近与达成和解,和解金额达2250万美元。如果和解达成这将是谷歌又一起侵犯用户隐私被查案件。翻看近期谷歌侵犯用户隐私的记录,我们有理由对这家以维护网络自由保护用户隐私著称的国际公司投上怀疑的一票。
2012年4月,由于谷歌故意妨碍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其街景地图服务调查,遭到后者开出2.5万美元罚单。
2012年初,谷歌旗下Google+因涉嫌侵犯隐私也被调查。
2011年11月,谷歌就Gmail用户控诉谷歌Buzz侵犯隐私这一集体诉讼案达成和解。
2011年初韩国警方称,谷歌地图街景服务摄像车曾非法收集韩国无线网络用户的电子邮件和其他个人隐私信息。而谷歌也承认,其街景摄像车在无意中收集了30多个国家的无线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法国、意大利、英国、美国和西班牙等多国当局对此展开调查。
2010年6月,澳大利亚警方开始调查谷歌侵犯隐私案。
2009年2月意大利诉Google视频侵犯隐私权一案已正式开庭审理。
你很难将上述一系列事件的主角与谷歌“网友自由的斗士“的联系起来。讽刺的是,也就是大约10个月之前的2011年10月,谷歌还签署了一份有效期为20年的协议,承诺公司不会窥探消费者隐私习惯。 更讽刺地是谷歌创始人曾高调表示谷歌有保护用户隐私的义务以及保护用户搜索数据不被第三方利用。现在看来谷歌没有能够保护用户隐私反而在不断的侵犯用户隐私,用户数据不被第三方利用,倒是他自己先用了。
据媒体报道如果上面的和解达成,将成为FTC有史以来对一家公司的最高金额罚款。但看到上面谷歌的累累“成绩“,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有谷歌在,这个记录就有被刷新的可能。
尽管有媒体计算,这笔罚金也就是谷歌17小时的收入而已,但我们相信民无信不立,谷歌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信于用户,最终将被用户抛弃。我们真心希望谷歌能够吸取教训,将维护用户权益放在心上,对法律多一些敬畏,对用户多一些诚信。从自身做起,切莫再在人前高举“维护网络自由“的大旗,转身就去干侵犯用户隐私的勾当。(吴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