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手拿送给泰州市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锦旗 摄影:中国日报网 崔媞
近年来,江苏将法律援助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先后将法律援助列入全省社会救助十项重点工作、民生工程重点内容、关系民生十件实事等,纳入江苏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省政府连续五年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省“五十四项重点工作”。建立了以省、市、县同级财政拨款为主、省财政专项支持为辅、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了4家公募性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了一大批法律援助宣传、案件办理、工作站服务等资助项目。据了解,2006年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法律援助列入“三有四保”工作目标,其中一个确保就是“确保诉讼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2007年江苏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列入关注民生的10件实事之一,成立了全国第二家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全省建立了以同级财政拨款为主、省财政专项支持为辅、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2007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2975件,其中2009-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量连续三年高居全国第一,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