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就量刑建议回答记者提问(陈姝 摄)
本站讯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之一。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对量刑建议改革开展了探索和实践,有效地强化了对审判量刑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罗湖区检察院从2006年开始量刑建议改革实务,探索出创新的量刑建议工作模式。9月12日,中国日报网记者走进罗湖区检察院,揭开“罗湖模式”的神秘面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数案件中,被告人往往更多的关心量刑而不是定罪。从庭前就知悉量刑的幅度,到庭审时可以就量刑进行辩论,使得被告人对影响自己核心利益的最关键环节—量刑程序能直接参与,充分表达自己对于量刑的意见,了解自己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同时能使被告人获知到从不同视角对其罪与刑的评判信息,加强了被告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程度和履行判决的自愿性,促使被告人服判息诉,从而大大降低上诉率。
量刑建议权规范化
为使工作规范化,罗湖区院首先从制度着手,制定了《量刑建议规则》,在行使主体、启动程序、方式、适用范围、建议内容及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量刑建议权的规范行使。
量刑辩论纳入庭审
2009年3月,罗湖区检法两家在总结以往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地深入调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量刑辩论的实施意见(试行)》,将量刑辩论程序纳入了庭审,其中心内容就是在庭上设立一个独立的程序,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书”中涉及被告人的量刑问题在庭上由检控方、辩护律师和被告人进行充分辩论的一个程序。该做法使法官做到“兼听则明”。
量刑建议效率化
自推行量刑辩论程序改革以来,罗湖区院办理起诉案件的检察官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剧增。为此2010年罗湖区院开发量刑建议软件,以科技的手段来提高量刑建议的工作效率。同年9月,罗湖区量刑建议计算机辅助系统正式投入使用,量刑建议的工作效率提高了90%。所有的情节及计算都在软件上完成,只要“动动鼠标”,就可以在五六分钟内完成。另外,各种量刑情节在软件上都有体现,可以避免承办人疏忽和遗漏。
记者从罗湖区检察院获得的一组数据充分说明了量刑建议改革的实践效果:2009年3月,罗湖区院推行量刑辩论纳入庭审程序,全年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率为10.15%, 2010年在该改革推行一年后,全年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率为8.1%,同比下降了2个百分点。量刑建议的实施,也提高了当庭判决率,促进诉讼经济与效率。2006年此类案件当庭判决率为97.1%,而2005年上半年同类案件当庭判决率仅为76%。
量刑建议的提出和量刑辩论机制的实施,强化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增强了判决书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有效防止了在量刑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隐性腐败”情况的发生。(记者 陈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