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海军的主要作战任务是配合解放沿海岛屿,抵御国民党军队对沿海地区的骚扰,捍卫领海主权和保卫海上交通线。当时,同样年轻的海军航空兵仅有有限的对海攻击能力,需和空军一道同国民党军队争夺台湾海峡的制空权,无法对水面舰艇提供全面的空中掩护,因此,对没有全程空中掩护的海军来说,潜艇是最好的“战略”武器,它可以在水下远航巡弋,又能隐蔽接敌突然进攻。基于这种认识,1950年底,人民海军正式向前苏联提出订购潜艇并培训学员的要求。1951年4月,海军成立了潜艇学习队,到前苏联海军太平洋舰队驻旅顺潜艇分队学习。1952年5月,我国第一个潜艇基地在青岛建成。1954年6月,人民海军第一支潜艇部队--海军独立潜水艇大队成立,开始执行远航巡逻警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