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波”号(DD111)是“高波”级驱逐舰的二号舰,“高波”级是“村雨”级的后继型和全面升级版,首舰“高波”号(DD110)标准排水量为4560吨,后续服役的“高波”级标准排水量增加到6300吨,“高波”级装备新型防空雷达,配备新型“海麻雀”防空导弹,取消了Mk48垂直发射装置,扩充了Mk41垂直发射装置,能发射“捕鲸叉”反舰导弹以及“战斧”巡航导弹。三号舰“卷波”号(DD112),四号舰“涟波”号(DD113 ),五号舰“凉波”号(DD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