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克林顿在发表演讲。
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3月7日在《华盛顿邮报》撰文,谈论他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观点,以下是全文:
1996年,我签署了《婚姻保护法案》(DOMA),那时距今不过短短的17年,不过世道却大为不同。回想当年,在美利坚的土地上还没有一个州承认同性恋行为,更别提合法了,不过,当时倒是有些地方在朝这个方向努力。这一情形导致的结果就是,美国政府疲于应对各式各样的回应,有的还相当严厉。就像一个由前两党议员组成的团体在递交给最高法院的意见书中所说的,很多《婚姻保护法案》的支持者都认为,该法案的通过“将平息一场旨在禁止同性婚姻的修宪运动,这可能意味着持续了一代甚至几代人的争论就此画上句号。”国会的535名议员中,只有81名对提案表示反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婚姻保护法案》被摆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今年3月27日,这个法案将经由最高法院审核,法官将决定该法案是否遵循美国的国家精神,即崇尚自由、平等以及最最重要的——公正的精神,并依此断定它是否符合宪法。作为亲手签署了《婚姻保护法案》的人,我后来逐渐意识到,这部法律是有违美国精神的,甚至是不符合宪法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