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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新建36艘海洋執法船 11艘係退役艦艇改裝
“北運814”船改建成中國海監112船
裝備解析
海監船多為退役艦艇改裝
中國將新建36艘海洋執法船
近來,佔據各媒體新聞前幾條的,是在周邊海域維權巡航的中國海監執法船。由于我國管轄海域遼闊,海洋維權執法任務大幅度增加。據悉,今年又將有11艘中國海軍退役艦船改裝或改建成海監船後投入使用,以進一步緩解執行海洋維權船舶不足的問題。
海軍艦艇退役後,經過改裝和改建,移交海監和漁政一直是我國慣例,而且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在這些退役的海軍艦船中,主要是驅逐艦及破冰船、測量船等。改裝過程主要是拆卸軍艦的導彈、大口徑火炮等重型武器。噸位和搭載平臺比較大的軍艦,則盡可能地搭載更多直升機,來執行海上公務和執法。此外,軍艦上需要加裝水槍、水炮等裝備和跟蹤取證的設備。艙室也需要進行改造,以前裝槍支的艙室就可以用來裝更多的油、水和保障物資,以保障執法船可以更長時間在海上航行。
目前,中國海監船不屬于武裝力量,只是海上執法力量。一般情況下不配備武器,但其中一些船可能配少量輕武器,如衝鋒槍、手槍。
我國參與海上活動管理的部門和機構主要包括海監、海事局、漁政、海警和海關。其中,海監專指中國海監總隊,是隸屬國家海洋局的海洋行政執法隊伍,主要職能是對我國管轄海域實施巡航監視,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與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
領海基線以外200海裏范圍屬于國家專屬經濟區。在專屬經濟區進行海洋開採、調查、勘察,需報國家海洋局批準。外國船只特別是軍事測量船如非法進入這一海域,海監可行使執法職能採取驅離措施。如對方拒絕撤離,海監船只能向上級匯報。如危及我國領海基線以外12海裏范圍領海,則由海軍處置。
隨著海洋維權鬥爭日益尖銳,為提高海洋維權執法能力,我國計劃在未來5年內建造36艘海洋執法船。隨著新一代海洋執法船的入列,我國的海上執法船舶力量在整體噸位、續航能力、功能等方面都會有一個明顯的提高。(李大光 國防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