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淮南市发生了一起强拆事件,谢家集区政府一些干部、街道办事处领导和房产开发商一起,偷偷将尚未达成拆迁协议的民房拆除,导致年过六旬的瘫痪老人徐友芝无家可归。
上图是在拆迁现场不远处拍到的,俗话说:说得好不如做的好。
自家住房被偷拆
6月30日晚上,在上海做销售工作的田艳小姐接到邻居的电话称:自家位于淮南市谢家集区建筑村居委会八大家2栋1号的房子被开发商组织人员偷偷拆除了。
心急如焚地田小姐赶回家一看,原来的房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废墟。
据田艳介绍,这栋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徐友芝的名字,房产证上的面积是79.6平方米,还有44平方米的一个小院,加上自建房共有住房面积100多平方米。供自己和姐姐田歌、妹妹田志婷、弟弟田志春一家人居住。
由于姐姐妹妹们都在上班,平时就母亲一个人在家。去年冬天,母亲出现了瘫痪症状,自己就接她到上海照顾了。没有想到,谢家集区建委张主任,大迁办裘主任,及熙城春天房产公司的马总,就趁着家里没人偷偷把房子给拆了,而且房子里的东西现在都不知去向。
赔偿标准越降越低
据了解,这个拆迁项目的开发商是熙城春天,但是拆迁许可证却是发给“淮南市土地储备中心”的。
2010年,此项目启动以后,谢家集区政府、建筑村居委会以及开发商开始游说居民搬迁。很快有居民和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搬迁协议搬走了。
由于赔偿标准不一,一些居民拒绝搬迁,区政府数次动用消防武警、城管以及社会人员进行数次强拆。一些居民被迫签订协议搬走,剩下了田艳一家和她的邻居杨巨芝两家人。
杨巨芝的儿子告诉记者,政府的赔偿标准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是看人下菜。有关系的赔偿的多,像他们没关系的,赔偿的标准越来越低。
田艳也表示,因为家里没后台,开发商和政府一些官员伙同一气降低标准不说,而且几乎从不正面谈补偿问题。
田艳说,还是在刚开始拆迁的时候,开发商工作人员魏某、龚某、陈某等人告知她们家只能赔偿一套88㎡的房子,还要补交现金十多万元,因差距太大被她母亲拒绝,此后未再没有人上门正式沟通过赔付问题。
但开发商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手段,把房顶砸漏,大门进出通道用拆迁废墟及其垃圾堵住,导致年迈体弱的母亲病情加重(脑栓塞生活无法自理),无法继续在居住的房间内单独居住,她只好将母亲接到外地照顾,没有想到给开发商钻了空子。
母女露宿一周无人管
屋被拆两天后,田艳从外地赶回家后,她和坐在轮椅上的母亲在废墟处露宿一周表示抗议,但是竟然无人过问。
后来她去区信访办,区信访办也表示他们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因瘫痪母亲行动不便,只好请人在原地帮忙搭了两间简易房临时居住。
期间建筑村居委会主任邵某,大迁办工作人员谢耀,谢家集派出所金所长等人上门约谈,仍按原来情况赔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记者采访遭遇查看身份证
7月10日,记者来到皖淮南市国土资源局,欲了解目前田艳她们家所属地块是否重新办理了土地手续,该局办公室的桂主任接待了记者,他表示,这块地目前还没有进入招拍挂程序,建议记者找土地储备中心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找到了淮南市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主任陈岩表示:所有的拆迁都是各区县政府直接搞的,和土地储备中心无关。记者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时,他又表示。现在人不在,要记者留下采访提纲次日再来。
次日上午,记者来到土地储备中心时,该办公室只提供记者一份拆迁证的复印件和一份政府有关熙城春天招商引资的文件。
记者采访提纲如下:政府是如何从百姓的利益出发制定相关的搬迁政策的?政府要求搬迁是否准备了安置区、安置房给搬迁居民?该项目实施的时候,除了现在的两家以外,还有没有群众提出异议?在数天前强拆谢家集建筑八村的田某房屋时,是否和对方签订了相关补偿协议?在拆迁中,政府有无雇佣不明身份的人员?他们是谁请来的?(根据音像资料,可以确定有不明身份人员参与)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上述问题没有一句话的回复,最后把记者推到了谢家集区政府。为了避免再次被踢皮球,记者直接来到宣传部,请他们协调找下相关人员。
让记者纳闷的是,对方把记者证拿出去半个多小时,进来之后居然问记者要采访证和身份证。看到对方根本无意配合采访,只好离开了。
居民被殴再次遭强拆
孰料,7月15日,当地政府又组织人员进行了强拆,当天下午5点钟,建筑村居委会主任邵某带领一群人强行冲入简易房对田艳和姐姐进行莫名的殴打。居委会的一个女干部和田艳发生冲突的时候,在田的胳膊上咬了一口。之后这伙人将她们母女三人抬出房子关进旁边一处新楼的空房。
随后,田艳趁机逃出后拨打了120及110,被送到新华医院急诊科后,谢家集区派出所警员做了简单记录后告知所有看病、财物损失等都让田艳去找当地政府,他们无法给被强行拆迁户提供帮助,便扬长而去。
后有目击者告诉田艳,天黑后,开发商又把她瘫痪的母亲抬回废墟处扔在那里无人问津,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在其多次报警后才被相关人员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