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当局“立法院”6日三读通过“渔业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渔船可雇私人武装保安,给渔船航行在外海时多一层保障。但遭菲律宾射杀的台湾渔民的家属洪慈綪认为,与其花钱雇保安,不如请当局常态护渔来的实际。
台湾“广大兴28号”渔船受害渔民洪石成的女儿洪慈綪表示,她认为这个法案不切实际,由于雇用武装私人保安费用很高,很多渔民付不起,现在油价上涨,渔获量减少,哪有多余的钱再请保安。
琉球区渔会总干事蔡宝兴认为,当局常态护渔比较实际,而且通过这个法根本是“害死人”,如果真动武起来,渔船就是战场,蔡宝兴质疑,“难道只死佣兵,船员及船长不会死?”
不过,除了反对意见之外,也有不少人同意当局这次的修法。东港区渔会总干事林汉丑对此新法案相当乐见。台湾区鲔鱼公会总干事黄昭钦也肯定立法许可渔船可雇用武装保安,让航行在高风险海域的渔船多一分保障。
关于这次“渔业法”部分条文,渔船在受海盗或非法武力威胁高风险海域作业,可雇私人武装保全人员。虽然台湾“渔业署”认为的高风险海域,主要指马六甲海峡、亚丁湾等。但“立法院”也通过附带决议,在面向菲律宾、越南的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及南海,也应允许台湾渔船雇用私人武装保安人员。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