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锦春,今年40岁,本科文化,家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我原本在当地某大型国有工厂上班,是车间的业务骨干、主操手,妻子是市某中学老师,温柔善良,夫妻恩爱,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1991年我考上东北某重点大学,家里人都为我高兴,谁知没几天却发现我患上乙型肝炎,被迫住进医院,中西药吃了不少,但都不能根治,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我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父母也着急,到处为我打听治疗乙肝的名医和偏方。
1996年10月国庆节,我听姨妈说起法轮功,据说这个功法对百病有神奇的疗效,就从她那儿借了讲法录音带和练功动作图解回家自己练。后来,我找到离家不远的一个练功点,每天早晚两次去参加练功。练了一段时间后,我感觉身体比以前舒服了,胃口也好了。其实,大部分急性乙肝病人经过及时治疗和适当的休息是可以自愈的。但我却全部归结为法轮功的作用,从此更加勤于练习动作,反复阅读《转法轮》,看到书里说只要按照“真善忍”修炼,做一个好人,就可达到无病状态,最终成仙成佛,心里非常高兴。我一有机会就向亲戚朋友介绍这个功法,让他们也受益,但没有人愿意学。
随着参加集体练功的增多,我进入了一个特殊圈子,我和功友经常在一起交流心得体会、学法,按照“法”的要求,对照自己在名、利、情方面还有哪些执著心没放下。比如,我们曾经讨论买东西碰到缺斤少两时怎么办?结论是算了。忍,也是消业的一种。这种讨论既使我精神上得到满足,又促使我看书学法,逐渐全盘接受法轮功,把它看成宇宙最高真理,对一切不同声音听不进,越来越与社会生活疏离。
1999年7月22日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组织,我很不理解,认为法轮功是教人修炼、做好人的功法,取缔法轮功肯定是错了。面对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劝导我的家人、亲友和同事,我把他们看成是受“魔”的驱使来干扰我修炼的,继续偷偷练功学法。
2000年11月我和妻子举行婚礼不久,正是新婚燕尔之时,一天,我在互联网上看到法轮功发布的信息和李洪志的“经文”,说“大法”遭受迫害,修炼者应该走出来“讲清真相”;又说“护法”是师父安排的“考试”,是提高“层次”达到“圆满”最后的机会,如不挺身而出,将前功尽弃。我就拿了2000元,没有和家里人、单位打声招呼,跑到北京去“护法”。我的不辞而别,令全家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母亲因思念我,经常从噩梦中惊醒;妻子因杳无我的音讯而病倒,影响了工作。由于擅离岗位,连续多日旷工,被单位除名。现实让我不得不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回来后一度停止练功。
2004年底的一天,在某技术学校代课的我回家路上碰到功友廖某某,他说自己还在练功,又把李洪志的新“经文”、所谓“真相”资料给我看。我经不起诱惑,重新练功。通过廖某某,我认识了其他几个功友。这时我和妻子已住进新房。妻子星期六要上班,我让他们到我家聚会学法、交流心得。后来妻子发现了异样,有一次她问我还有没有法轮功的资料,我不作声,她把我藏在工具书中间的“经文”全部翻出来撕烂,说:“你不是答应过我再也不碰这些鬼东西吗,为什么你不想想我的感受呢?”哭着跑回娘家。当时我脑子里充斥着“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那一套,看着这一幕无动于衷,根本体会不到她伤心离去的心情,也没有感到一丝歉意。
为了尽快逃离尘世,“圆满”、“上天国”,我抓紧时间、不顾一切地“学法、发正念、讲真相”。我和功友疯狂下载、制作法轮功横幅,传递、散发“真相资料”,晚上两人一组骑摩托车到县区下面乡镇发资料。到了商铺和住户门口,我们不敢停车,直接把资料扔在门口后加速离开。2006年2月,我被公安民警抓获,因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妻子给我最后机会:要么放弃法轮功,一起好好过日子;要么离婚。父母上门苦苦劝我,我一声不吭,心想:“人各有命,父母我可以不管,妻子可以离婚,对亲人的伤害是暂时的,等我圆满后自会报福于他们。”父母悲伤过度,双双病倒在医院,妻子再也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2008年我们离了婚。
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耐心帮助下,我终于战胜自我,走出深渊。几年下来父母日渐消瘦,好像老了十多岁,往日温馨甜蜜的家庭不复存在,想起由于对法轮功的痴迷,让我全家受害、众叛亲离,就不由悔恨交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