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消息,沙特一名“脑残粉”1月2日被当地法院判处入狱3个月并被鞭打80下的刑罚。原因是他在社交网站推特上诽谤自己偶像的竞争对手通奸。
沙特媒体援引判决书内容称,这名沙特人的罪行是在推特上指责一名科威特籍歌手通奸,但却未能提供确凿证据。判决是依据伊斯兰教法做出的,该教法规定诽谤他人进行婚外性行为的人需要接受鞭刑处罚。2011年9月,沙特一名妇女曾因违反该国不准女性驾车的禁令,而被判处鞭刑10下。
除了被判鞭刑和入狱3个月外,这名“脑残粉”还要缴纳2700美元的罚款。据悉,他不仅在推特上造谣他人通奸,还伪造了多张以那名歌手为主角的淫秽照片。
推特在沙特阿拉伯广受欢迎,据一家美国经济网站调查显示,约有41%的沙特人使用推特与他人交流。
(来源:中国日报 记者 张帆 编辑: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