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四:“今天,美国隐私和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发布报告,称国安局针对美国公民大规模电话监听项目不合法。你认为,奥巴马选择在此之前发表讲话是不是很丢人?”
奥巴马讲话的时机真是很有意思。上周,他说国安局的监控项目没有遭到滥用,并且发挥巨大的反恐功效。但今天公布的报告里写明,国安局监听了至少1.2亿通美国公民的电话记录,却没发现有助于挫败恐袭的案例。
我觉得,实在没有理由再继续开展这样一个违宪了至少1.2亿次又成效为零的情报项目。
问题五:“你偷同事的密码时考虑过他们的隐私权吗?”
恕我直言,路透社的报道是错误的,我没有偷过同事的密码,更没有骗了一大群同事。
问题六:“你认为美国国家安全机构的权限多大才合适?必然需要一些间谍活动吧?”
间谍活动有好有坏。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新科技允许大规模任意监控轻松实现,而美国政府每天都在搜集数以十亿计的通讯数据。他们这么做,并不是因为监控是必要的,而是因为新科技令监控变得简单又便宜。
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美国需要带头解决。当我们有能力监听任何通讯设备时(如果报道可信的话,就连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手机都能监听),就没有借口浪费时间收集密苏里州老奶奶的通话记录了吧。
问题七:“你觉得美国隐私和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有用吗?”
国会不应忽视这份报告,毕竟报告里清楚写明没有必要保留全部215个监控项目。
问题八:“在什么条件下,你才同意回到美国?”
回到美国,对美国政府、对公众、对我自己而言,都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但很不幸,现行的《告密者保护法案》不能保护我,我不可能获得一场公平的审判。
也许等到国会结束大规模电话监控项目、改革《告密者保护法案》后,所有美国人,无论其从事何种工作,都能获得公平审判时,我才会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