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用国外媒体树立中国国际形象的对策
国外传媒在树立中国的国际形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主要是由海外公众对媒体认同的特点所决定的。以美国公众为例,美中公众在对待信息来源上有一个巨大的差距:美国公众相信真实的信息来自美国的主流媒体,如《华尔街日报》、《国际先驱论坛报》、《新闻周刊》、《时代周刊》、CNN、NBC等,外国媒体的新闻广播、报纸、网上的聊天和朋友间的闲聊传播的信息都不足以让美国人相信,他们绝大多数人当然也不会相信《人民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的宣传报道。而中国公众在接受信息时,往往并不区分信息来自哪里,不在乎它们是来自《人民日报》还是美国之音,是来自主流媒体还是边缘媒体,是来自文字消息还是小道消息,他们甚至更倾向于相信后者。这就决定了中国传媒在树立中国的国际形象时要更多地借助于国外媒体的力量。
1.通过主动参加国外媒体的节目树立中国的形象
国外媒体特别是西方媒体往往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较高的自由度,我们有很多机会可以参与到它们的节目中去,包括参加电视台现场直播的记者招待会、接受外国媒体的访问、参加电视台电台的对谈节目等,从而表达中国的观点和立场,树立中国的国际形象。另外,国外电台和电视台经常举办一些允许观众直接打电话参与的直播节目,如CNN的Q&A(问题与回答)、INSIGHT(观察)、LARRY
KING
LIVE(拉理·金现场直播)等,如果我们打电话到这些节目去,就可以省钱又有效地传播我们的观点,树立我们的形象。在这方面,我们有一些成功的例子,如80年代邓小平两次被《时代》周刊选为世界风云人物,就很好地传播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国际形象。
2.通过商业运作影响国外传媒的决策
国外的传媒特别是一些跨国传媒集团说到底就是一个商业机构,其最终目的就是赚钱。既然是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商业的规则来限制、影响国外的主流媒体,如通过调整与西方传媒公司的商业关系,通过限制或批准这些媒体公司在中国的经济活动,通过购买这些公司的股票来影响这些传媒公司的决策层。90年代中期我们就先后通过允许新闻集团在中国发展卫星电视而使其终止了反华的BBC的“世界电视节目”,通过限制“迪斯尼”在中国的经营活动打击其参与制作分裂西藏的节目也颇有成效。
3.通过法律手段打击国外媒体对中国国际形象的歪曲和诬蔑
法律是西方社会对付怀有敌意的媒介的有力手段,诽谤、侵犯隐私、侵犯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机密、保卫国家安全都是限制传媒的有效武器。在和国外媒体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要逐步学会利用西方社会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于一些过分损害中国形象的报道,对于一些对中国怀有敌意、做不实报道的媒介,我们可以起诉它们诽滂罪、泄露国家机密罪。这样做虽然不一定能起到多大的效果,因为目前这方面的国际法还不是很完善,但最起码可以打击一些媒体的嚣张气焰。
总之,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想尽各种办法,利用国内外传媒资源来树立中国的国际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中国在国际上“被动挨骂”的局面,才能把中国的良好形象传播到世界各地,才能让世界人民更多地了解中国、认识中国、理解中国、喜爱中国、帮助中国、支持中国,从而实现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目标。(作者:吴玉荣
中共中央党校科社专业2001级博士生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