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
2017-04-27
广东能源发展成果:
(一)能源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6年底,广东省内发电装机容量约1.06亿千瓦(其中核电938万千瓦),接收西电东送约3500万千瓦,清洁电源(煤电以外)装机占省内外可用电源总装机的57%;原油加工能力达到5200万吨/年,天然气供应能力约350亿立方米/年。经过长期不断努力,我省能源供应来源基本形成省内生产、国内调运和进口相互补充的格局,初步形成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能源消费得到有效控制 2016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约3.13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9%;用电量56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单位GDP能耗为0.394吨标准煤/万元,为仅次于北京的第二低位;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比重逐步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个百分点;全省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比全国平均低5克/千瓦时。
(三)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全面完成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煤炭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
稳步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做好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率先开展输配电价、天然气价格等改革试点工作,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走在全国前列。
(五)城乡居民用能条件显著改善
农村电网设备过载、供电“卡脖子”及低电压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供电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用电质量和可靠性大幅提升。城镇居民天然气利用普及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