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福州 > 政府公告
|
关于开展全市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0-05-05 17:12
各县(市)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各旅游企事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摸清旅游人才资源的总量、结构和素质状况,总结分析我市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规律,为制定旅游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国家旅游局将我省列为开展全国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试点方案》和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全省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旅[2010]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内容、责任分工、数据时限 1、调查统计对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局)、旅游院校(高等院校旅游院系、旅游中等职业学校)、旅游饭店(星级宾馆、其他未达星未评星经济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其他类型景区景点)、旅游车船公司及其他旅游相关单位(旅游餐饮企业、旅游商贸免税公司、旅游出版社、旅游报刊杂志、文化娱乐单位、旅游工艺品商场、会展单位、旅游纪念品商店、旅游网络公司、培训单位、旅游科研机构、旅游管理咨询公司等)。 2、责任分工 (1)各县(市)旅游局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的旅游人才资源调 查统计资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我局。 (2)局办公室负责收集以下部门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资料。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局)、旅游院校(高等院校旅游院系、旅游中等职业学校)、旅游出版社、旅游报刊杂志、会展单位、培训单位、旅游科研机构。 (3)行业指导处负责收集以下部门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资料。 旅游饭店(星级宾馆、其他未达星未评星经济性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及其他旅游相关单位(旅游餐饮企业、旅游商贸免税公司、旅游工艺品商场、旅游纪念品商店、旅游管理咨询公司。 (4)市场开发处负责收集以下部门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资料。 旅游景区(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其他类型景区景点)、旅游网络公司、文化娱乐单位。 3、调查统计内容 被调查统计单位的旅游人力资源总量和人才资源总量及职业(岗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级、外语等方面的人才结构分布情况。 4、调查统计数据时限 本次调查统计数据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二、工作计划安排 2010年4月至2010年7月底完成全国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试点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启动阶段(3月中旬—4月):省旅游局于三月中旬正式 启动全省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2、培训阶段(4月—5月):分课题组对调查统计单位进行技术培训。 3、实施阶段:(5月)各相关单位于2010年5月31日前按照调查统计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填报相关报表,于5月31日前报我局。 4、总结阶段(6月—7月):撰写旅游人才发展报告并对调查统计工作进行总结。 三、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工作,确保本地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确保调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做到数据完整,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旅游人才队伍的现状。 联系人:邹小莪 赵婧 张俊芳 袁诚劲 联系电话:83336644 83368347 传真:0591—83322192
|
|
|||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webeditor@chinadaily.com.cn
|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