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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闽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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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婚嫁习俗 2010-05-06 14:18
旧时,青年男女婚姻皆由父母包办,并须奉行繁琐礼俗。 提亲 男家托媒向女家提亲,如女家父母同意,便取得姑娘的生辰八字,俗称起帖。请星相或算命的合婚,如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合符结亲缘分,则男女两家通过媒人来议亲。 议聘 由媒人传递信息,双方议定聘礼,择日定聘,俗称“下大帖”。女方要求男方重聘厚礼,以示女方门户高贵,淑女美丽端庄。议定的聘金尾数必以“三”字。福州方言“三”与“生”谐音,象征婚后多生儿女。女方嫁妆,通常是日常用品、家具、服饰、鞋帽等。豪富女家还以田地、果园、树木、房屋、金银珠宝等作为嫁妆。妆奁厚薄多寡视女家贫富而定,男家不得索取或挑剔。但马桶、梳妆箱和大脚盆则为必备妆奁。 送定 俗称定亲、订婚。男方择定吉日,将聘金财物的一半(俗称上半礼)送往女家,并给女方长辈送见面礼,给祖母的谓“妈杠”,给母亲的谓“奶杠”,给舅父的谓“舅杠”。女方则回送粿,并将男方送来的礼饼、鸡、肉等分送亲戚长辈。受礼者要于姑娘出嫁前用衣料等送贺,俗称“添箱”。内外要宴请姑娘一次,俗称“起轿胶”。 送日子 男家择定迎娶日期,写好红帖,由媒人送往女家以确定婚期,并送下半礼。如有一方筹备不及可延期;有的因父母之丧,则提前在百日内完娶。 迎娶 结婚前一日,男方发花轿、金鼓班、礼书帖、“过门担”、礼鸡等到女家。女家回送礼鸡一合,鸡用红绳扎脚,俗称“红线羁胶”。金鼓班留女家吹奏。翌晨,新娘开容,又称“开颜”,用线将脸上汗毛捻去。新娘临嫁跪拜(后改为鞠躬)父母及至亲长辈,受拜者给磕头礼,多少不拘。上轿前新娘哭泣,赖在床上不起,俗称“赖床”,以示难舍之意。吉时将至,由喜娘催促梳妆上轿,头盖红巾,胸挂铜镜,由其父或长兄背入花轿。有的农村还有哭唱嫁歌的习俗,其意大多是规劝、教导新娘孝敬公婆、和睦伯叔(新郎兄弟)、友待姑嫂、乡邻及勤俭持家等内容。路上如有轿相遇,要互换礼物、放鞭炮,以取双方吉利。 婚礼 婚期前夕,男女两家均张灯结彩,张贴吉庆对联。迎娶之日新娘身着蟒袍,腰围玉带,凤冠霞披,属于明朝装束。新郎则红顶小帽,长衫马褂,俨若清朝命官。传说,当时吴三桂降清,与顺治皇帝有所谓“降男不降女”的约定,故而从清代至民初,婚嫁时男穿清装、女着明服。正日,男方亲族持高照、火把、金鼓班往女家接花轿。轿接来,停厅堂,一对男孩提灯笼分立轿的左右,喜娘挽新娘下轿。随后拜堂,先拜天地祖先,再拜公婆,后夫妻交拜。拜毕,由“福寿双全”的一对夫妇持凤烛引新郎新娘进入洞房。入洞房后,新郎新娘并坐床沿,名为“坐床”;饮“合欢酒”,名为“合卺”;由一父母双全、兄弟众多的男孩在马桶小便称“开桶”,取早生男孩之意。午后,亲族宾客毕至,喜娘扶新郎新娘出厅,先跪拜公婆,由公婆授簪;再叩拜亲人长辈。按先直系后旁系,先父系后母系的程序一一叩拜。受拜者要给新娘“见面礼”。至亲长辈多赠以戒指、项链、手镯等贵重礼物,此谓“见厅”。拜见毕,由喜娘扶新娘到厨房走一趟,称为“拜灶神”;动一动厨具,名为“出灶”(农村第二日先出灶后出厅);礼毕开宴。当晚摆宴席,席间上“太平燕”(称为“大菜”)时,由新郎父母率新婚夫妇至各酒桌向亲友致谢并敬酒,对未曾叩拜的亲族要补行拜礼。 闹房 在婚前一夜,择定吉时请有“福寿”的人“安床”。结婚当晚,亲友不论老幼都可闹房。闹房前,新房门紧闭,闹房者要在外高唱闹房诗,直到守门人感到满意才开。入房后,还要取预先摆在床上的物件,由闹者结合物品内容唱赞诗,逐件取完后才能看新人,要求新郎新娘表演戏谑性节目,取得皆大欢笑。闹房可以增加新婚的欢乐、热闹的气氛,是婚礼的最高潮。闹房节目,又叫“戏出”,内容有文明与粗俗的,有高雅含蓄与情趣低俗的。常见的有“穿草心”、“姜太公钓鱼”、“双龙抢珠”、“挟泥鳅”、“水底捞月”等。“穿草心”是用两支大小不同的空心稻草,新郎新娘嘴上各衔一支,新娘坐着,新郎站着,将嘴上的稻草穿进新娘嘴中的稻草。闹房者在周围起哄。新娘口衔的稻草不停地抖动,新郎的稻草要穿进,确是颇费功夫的。“姜太公钓鱼”是用一个面盆,盛半盆水,水面浮动一块小木板,板上放块蛋糕,上面插几个小炮仗,新娘站在高高的椅子上,手提一根钓竿,下垂一支点燃的香,用这香去点燃下面的小炮仗。“水底捞月”是用面盆盛些浅水,盆底放一枚硬币,令新娘用力吹气,把水吹向两边,迅速地将硬币衔上来。虽然新娘用尽气力,还未来得及衔硬币,水又复原了,常常弄得满脸水渍,犹如梨花带雨,煞是好看。闹到更深夜静,“戏出”做完,宾客散去。喜娘领了“花彩”(即红包)退出新房,新婚夫妇始上床安寝。翌日清晨,夫妇须早起向父母拜见请安。 回门 旧称回鸾,又叫请回门。新娘小弟乘轿到男家邀请姐姐、姐夫回家。男方要备“太平面”请郎舅,并给红包,然后新婚夫妇乘坐女家来接的轿子回娘家。回门的礼节与新婚典礼的大体相同,要叩拜祖先、岳父母、亲友长辈,并参加饮宴。新婚夫妇多在酒席结束前赶回男家。新娘要亲自下厨,象征性地烧一两味菜(仍请厨师主厨)答谢结婚之日前来帮忙的亲友,此谓“试厨”。 童养媳 旧时,劳动人家生活贫苦,无力承受正常婚姻的经济负担,怕儿子长成后难以成亲,为父母者便及早抱养女孩,待到婚龄便可结婚。如家境宽裕,同样举行隆重婚礼;如经济拮据,便在除夕夜,让儿媳共拜祖先、公婆、灶神即算结婚,俗称圆房。 招赘 室女招夫,男子就婚于女家,称入赘、招上门、招亲。招亲时在女家办酒席,举行婚礼。订立特定婚约,约定男方改名换姓(从女性的辈份),婚后所生子从女性,财产继承,赡养女方父母等问题。50年代后,男到女家成婚,男方多不改姓,婚后所生子女归属、财产继承、赡养等问题,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协议即可。 再嫁 旧时寡妇再嫁受人歧视。寡妇再嫁多由公婆、族亲作主,不愿再嫁的则将其骗至村外,男方叫人劫持而去。有的经寡妇及其父母同意,约定身价、嫁期,嫁前回娘家或仍在夫家,悄悄到村外脱下旧衣鞋,换上新装,由男方接去,不带嫁妆,不举行仪式。寡妇招进男子为夫,俗称上门。 再娶 男子亡妻而续娶的称填房。如娶再嫁妇女,礼仪酒席从简,仅请长辈作证,拜祖先、公婆即可。 换亲 两家互换姐妹成亲为姑换嫂。这多系贫困之家不得已而为的方式。由于互换成亲,婚后夫妻感情多不融洽。 冲喜婚 未婚夫病重,医药无效,男家父母抱着“一喜压千灾”的一线希望,要求女家提前完婚。婚礼时,由未婚夫的姐妹替代与新娘拜堂。婚后有的病情转好而至康复,有的却因此加重病情而死亡。 冥婚 男女定亲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新娘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婚姻法》,从法律上保障青年男女婚姻自由的权利,废除封建婚姻制度的一切不合理的繁琐礼俗。50年代起,机关、企业率先推行新式婚礼。青年男女经过体检、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各做一套蓝色或灰色的卡叽布列宁装、中山装,置一张床铺、一套被褥,届时请领导主婚,举行简单的婚礼,分吃喜糖,就算结了婚。60年代,结婚者要购置“三大件”,即手表、自行车、收音机。手表最好是上海牌的,自行车是永久、凤凰或是飞鸽牌的。70年代后期,结婚者开始讲究排场。新房要大立柜或五斗橱一类的新兴家具,后来又要多少腿的家俱,少者要32条腿,多者要46条腿;还要有“三大件”即电视机(黑白的)、缝纫机和自行车。送礼的要根据结婚者的需要,新房布置缺什么送什么,并开始兴办结婚喜酒。80年代,结婚的要求进一步复杂化、高档化。结婚照由传统的双人合影发展到新郎着西装、新娘披婚纱的大型合影照片。男方要有经过鲜花装扮的轿车到女家迎接新娘。“三大件”也变成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全自动洗衣机。男女两家都操办喜酒,少者几桌,多者十几桌,甚至二三十桌。90年代,操办婚事又有新发展,新房要装修得如大宾馆,贴墙纸、铺木地板、装吊顶等,新婚之日大办酒席,婚后旅游度蜜月。近年来,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提倡婚事从简从俭、引导组织青年参加集体婚礼等新风尚。 来源:福州地方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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