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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政府公告

关于2009年度导游年审情况的通报

2010-05-06 14:53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

根据我局开展2009年度导游年审工作的部署,2010年2月至4月,对全市导游员开展了导游年审培训与考核,该项工作于4月6日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参加2009年度导游年审情况。

全市应参加导游年审培训与考核的导游员为2512人,实际1241人;其中,通过年审培训考核的有570人,没有通过的有671人。

二、年审处理意见。

导游年审结果分为三种: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

1、对于按时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各项年审的要求,无重大投诉的导游员予以通过年审。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从即日起就可以上机刷卡,刷卡程序是:注册在旅行社的由旅行社统一收卡指定专人办理,注册在导游服务公司的由导游服务公司统一收卡指定专人办理。我局不受理导游个人刷卡。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通过年审:

①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

②未完整参加培训的。考虑到有部分导游员在“导游队伍提升月”期间,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整参加培训,我局将于4月17—4月18日举办导游周末培训班,同时组织考核。各旅行社、导服公司必须于4月14日前,将参加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我局行业指导处,联系电话:83368347,联系人:张俊芳。

③参加培训未通过考核的(包括周末班未通过考核的)。暂缓期至6月15日,该部分导游员必须于6月16日(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并在福州市旅游局网站www.fzta.gov.cn上公告)参加培训补考,不通过者不予通过年审。各旅行社、导服公司必须于4月20日前,将补考名单以书面形式汇总至我局行业指导处,联系方式同上。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年审:

①一次扣分达到10分者;

②无故不参加年审培训与考核者;

③没有通过导游年审考核者。

对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未通过年审的不得继续从事导游业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依据《导游员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派团旅行社予以处理。

三、通过及未通过导游年审培训与考核的名单(见福州旅游局网站www.fzta.gov.cn)

特此通报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抄送:省旅游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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